1月28日晚间,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公告。以下是利好一览:

康希诺:预计去年净利润18.5亿元-20亿元 扭亏为盈

康希诺公告,预计2021年净利润18.5亿元-20亿元,将实现扭亏为盈;公司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已获得中国附条件上市批准及境外多个国家的紧急使用授权,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东方财富:预计2021年净利同比增长72%-86%

东方财富公告,预计2021年净利润为82亿元-89亿元,同比增长71.62%-86.27%。

中兴通讯:2021年净利同比预增52.59%-69.02%

中兴通讯公告,预计2021年净利润65亿元-72亿元,同比增长52.59%-69.02%。

中化国际:预计2021年净利同比增加584%-790%

中化国际公告,预计2021年净利润21亿元-27.3亿元,同比增加584%-790%。

迈克生物:2021年净利同比预增15%-25%

迈克生物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归母净利9.13亿元-9.92亿元,同比增长15%-25%。报告期内,公司自主产品收入保持稳健增长,增速和营收占比均超过代理产品,其中分子、免疫、临检平台产品收入增速均超过30%;随着研发投入增加和去代理化,公司经营效率不断得以改善。

诺德股份:2021年净利同比预增7142%-7699%

诺德股份公告称,预计2021年净利润3.9亿-4.2亿元,同比增长7142%-7699%。下游企业新能源动力电池订单需求同比大幅增加,锂电铜箔需求量随之大幅增加。

宝钢股份:2021年净利预增86%-89%

宝钢股份公告,2021年净利润预计增加109亿元到113亿元,同比增加86%到89%。受原辅料及能源价格上涨超过铁矿石价格下跌、A类企业创建提速带来的环境治理费用显著增加、湛江三高炉系统后道和公辅产线投产爬坡折旧和生产准备费上升等影响,四季度公司总体成本压力增大。

信立泰:拟上调回购资金总额至5亿元-7亿元

信立泰公告,拟增加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2亿元-4亿元调整为5亿元-7亿元。

1月28日晚间,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公告。以下是公告摘要:

金财互联:股东日本东方拟减持不超过2%公司股份

金财互联公告,股东日本东方拟减持不超过2%公司股份。

尚品宅配:股东拟减持不超4.98%股份

尚品宅配公告,股东达晨财信、达晨创富拟减持不超过4.98%股份。

凤形股份:股东陈晓拟减持不超6.02%股份

凤形股份公告,股东陈晓拟减持不超过6.02%股份。

国检集团:公司6位董监高近日合计增持4.8万股

国检集团晚间公告,1月27-28日,公司董事、总经理朱连滨,董事陈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宋开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吕和义,副总经理张庆华,副总经理张永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48000股。

志邦家居:两名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过2%股份

志邦家居公告,股东上海晟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减持不超过2%股份。

五粮液:拟对制曲车间进行扩能改造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5亿元

五粮液公告,公司将新增原酒产能,为满足产能增长需求,公司对制曲车间进行扩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制曲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5亿元。

沃森生物:签署新冠病毒变异株mRNA疫苗技术开发及商业化合作协议

沃森生物公告,与上海蓝鹊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签署《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mRNA疫苗技术开发及商业化合作协议》,共同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mRNA疫苗的产品开发及商业化合作。

紫金银行业绩快报:2021年净利润15.16亿元 同比增5.2%

紫金银行发布业绩快报,2021年营业收入为45.02亿元,同比增长0.56%;归母净利润15.16亿元,同比增长5.20%;基本每股收益0.41元。

迈克生物定增结果:高毅资产获配近2.7亿元

迈克生物披露定增结果,本次定增募集资金总额为15.74亿元,发行价格为28.11元/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7家,其中高毅资产获配近2.7亿元。

向日葵:子公司拟7亿元投建药物制剂和原料药项目

向日葵公告,控股子公司贝得药业部分业务需要搬迁,贝得药业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当日签署了《项目落户协议》,拟落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区,建设药物制剂和原料药项目,计划总投资7亿元。

绝味食品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府捞面拟实施境外上市计划

绝味食品公告,和府捞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网聚参股公司。根据和府捞面拟境外上市需求,公司拟配合对外投资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相关的ODI备案及审批手续、签署投资协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减资协议等相关的交易文件,以及在符合参股公司和府捞面境外上市目的且不损害公司持股权益的前提下,对投资方案、实施路径进行调整等。

福成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福成收到判决书,案件不涉及上市公司

福成股份公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初审判决李福成先生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已缴纳);退缴的违法所得三千万元、行贿款六百万元,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判决书不涉及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公司经营的业务,对公司的运营、财务和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来源:钱眼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