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潍坊全市任何时间
任何地点
禁售!禁燃!禁放!
烟花爆竹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和潍政办字〔2022〕4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20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通知要求
潍坊做好
烟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
督促企业落实流向并实名登记
同时
停止烟花爆竹运输审批
成立专职禁放巡查队伍
开展不间断巡回检查
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线索
将依法予以处罚!
致广大居民朋友们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2年春节即将到来,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与祝福。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容易引起或诱发各种呼吸道疾病,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危害,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居两委成员及社会公众人物是弘扬先进文化和新风正气的领头雁、带头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带动全社会形成清净、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二、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提倡广大群众节日期间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三、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把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
四、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对违反规定的销售、购买、存储、运输、燃放等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在全社会形成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的良好氛围。
居民朋友们,为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新、更安全的居住环境,让天更湛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让我们共同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引导家人,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共同度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潍坊市公安局
潍坊市应急局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4日
1月25日小年夜
坊子公安部署严查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凤凰街派出所民警
在巡逻过程中发现
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立即将制止
经查,赵某(化姓)现居坊子区凤凰街道
在政府下达烟花爆竹禁令之前
其在外地一个烟花爆竹店
购买了一部分烟花
1月25日,赵某为哄孩子开心
明知政府有禁令
心存侥幸
在自己居住的小区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警方对赵某做出
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
抱有侥幸心理的不止赵某一人
1月25日晚
黄旗堡派出所巡控期间
及时制止四起燃放烟花行为
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1、在辖区幸福家园门口,巡逻民警发现王某正在燃放烟花行为,民警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2、在辖区政府街与三马路交叉口处,巡逻民警发现齐某(化姓)正在燃放烟花行为,民警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3、在辖区东安泰村,巡逻民警发现李某(化姓)正准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被民警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4、在辖区东安泰村,巡逻民警发现吴某(化姓)正准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被民警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年味不靠鞭炮声
燃放烟花爆竹存在诸多危害
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支持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杜绝安全隐患
减少环境污染
共建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