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潍坊全市任何时间

任何地点

禁售!禁燃!禁放!

烟花爆竹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和潍政办字〔2022〕4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20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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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要求

潍坊做好

烟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

督促企业落实流向并实名登记

同时

停止烟花爆竹运输审批

成立专职禁放巡查队伍

开展不间断巡回检查

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线索

将依法予以处罚!

致广大居民朋友们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2年春节即将到来,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与祝福。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容易引起或诱发各种呼吸道疾病,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危害,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居两委成员及社会公众人物是弘扬先进文化和新风正气的领头雁、带头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带动全社会形成清净、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二、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提倡广大群众节日期间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三、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把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

四、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对违反规定的销售、购买、存储、运输、燃放等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在全社会形成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的良好氛围。

居民朋友们,为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新、更安全的居住环境,让天更湛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让我们共同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引导家人,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共同度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潍坊市公安局

潍坊市应急局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4日

1月25日小年夜

坊子公安部署严查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凤凰街派出所民警

在巡逻过程中发现

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立即将制止

经查,赵某(化姓)现居坊子区凤凰街道

在政府下达烟花爆竹禁令之前

其在外地一个烟花爆竹店

购买了一部分烟花

1月25日,赵某为哄孩子开心

明知政府有禁令

心存侥幸

在自己居住的小区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警方对赵某做出

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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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

抱有侥幸心理的不止赵某一人

1月25日晚

黄旗堡派出所巡控期间

及时制止四起燃放烟花行为

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1、在辖区幸福家园门口,巡逻民警发现王某正在燃放烟花行为,民警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2、在辖区政府街与三马路交叉口处,巡逻民警发现齐某(化姓)正在燃放烟花行为,民警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3、在辖区东安泰村,巡逻民警发现李某(化姓)正准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被民警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4、在辖区东安泰村,巡逻民警发现吴某(化姓)正准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被民警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年味不靠鞭炮声

燃放烟花爆竹存在诸多危害

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支持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杜绝安全隐患

减少环境污染

共建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