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28日电 高检网28日消息,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定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耀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12月8日通报显示,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耀明简历

陈耀明,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湖南衡阳人,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历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综合计划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防伪印刷公司筹备组成员,海南华森实业公司(印制公司下属企业)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印钞厂副厂长等职。

2001年8月至2021年1月,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1年1月起,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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