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光明网曾报道过一则“争夺房产”新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事情是这样的:在老人去世后,侄女拿出了一份“代书遗嘱”,声称叔叔已将房产留给了自己,可是老人的子女却并不承认,还将侄女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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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老人名下在农村有一套房屋,这是通过民房拆迁置换而来,后来老人因病去世,这套房子产权的归属问题,就一直没有解决。按照正常程序来说,这套房子应由四个子女来继承,可是突然有一天,侄女找上门来,并手持一份由老人签字的代书遗嘱,称房子归自己所有。

可是对此,子女并不承认,原因很简单,因此在此前25年里,老人的生活起居都由四个子女负责,即便是生病住院也是如此,虽然在老人去世之前,侄女也照顾过几个月,但是在此之前的20多年里,两人根本就没有联系。

接着,四个子女和侄女因此闹上法庭,最后经过审理认为,这套房子是老人的个人财产,所以有权利自行处理,再加上老人所立遗嘱在律师事务所打印而成,同时还有2位见证人在场,因此遗嘱有效,也就是说这套房子的产权归侄女所有。

子女再闹也没用了?2022年起,父母房子统统“这样”继承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在继承父母房产上面,子女一直都非常敏感呢?概括起来,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点、房产在家庭财富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按照西南财经大学联合其他机构,共同发布的《中国家庭财富指数调研报告》显示,仅仅在去年第三季度,住房资产对财富增加贡献度就达到了62.5%,虽然相比二季度下降了4.4%,但是相比较其他资产来说,还是明显具有优势。

第二点、房产除了用来居住之外,更多是价值的象征。结合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不难发现,2000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为1.86亿平、3935亿元,算下来销售单价为2115.6元/平,而在短短的二十年里,销售均价就涨到了10167.6元/平,也就是说直接翻了四倍多,接近五倍。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在继承父母房产问题上,很多子女都很闹腾,那么如何解决呢?说到这,就不得不提到新规,2022年起,父母房子统统“这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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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没有赡养老人,父母可以不让子女继承房产。受到固有观念的影响,父母把房产继承给子女,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问题关键在于,现在确实存在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在新规中提到,对于有赡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来说,如果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在分配房产的时候,就可以少分甚至不分,即便是独生子女家庭,这点也同样适用。

第二点、如果房产设立了居住权,那么子女就不能继承。比较官方的解释,居住权指的是为了生活居住的需求,房产权利人按照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上设立占有、使用的权利;相对通俗的说法,就是非房产权利人对房屋同样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举个例子,老王有一套闲置住房,然后借给了亲戚居住,同时老王为亲戚设立了居住权,此时虽然这套房子的产权还属于老王,但是亲戚也具有在这套房子里面居住的权利,但可以约定,亲戚不能把房子租给其他人,或者是继承给自己的子女,这也算是对老王的一份保障。

第三点、在继承父母房产的时候,男女具有平等的权利。不可否认,这是对以往“重男轻女”观念的否定,其实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很多地方都有“嫁出去的女儿,就如同泼出去的水”,因此在继承房产的时候,也有类似问题。

举个例子,王阿姨一共有2个儿子、1个女儿,因此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自己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女儿照顾,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20年。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王阿姨身体越来越差,为了提前解决好房产问题,就决定立下遗嘱。

按照正常观念,房产应当由3个子女共同继承,或者是女儿继承50%,两个儿子继承剩下来的50%,可是出人意料的是,王阿姨只把房产继承给了儿子,并不让女儿继承,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女儿已经出嫁了,已经是别人家的人了。

综上所述,对于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需要注意的情况,在新规中有明确提到,而且并非是在任何情况下,子女都能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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