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天津一男子在街头当着孩子面家暴妻子。之后,一名路人挺身而出怒斥男子,该男子才有所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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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络热传视频显示,一名穿着蓝衣黑裤的男子先是挥舞着手上的绳子,似乎在冲蹲在地上的女子叫喊着什么。旁边一小男孩一直用身体护着妈妈的头,似乎在阻止该男子的暴行,令人泪目。

紧接着,一位路过大哥这时挺身而出,怒斥该男子,“这你打成什么样了?这是你女人不、你媳妇不?”“哪有人打孩子、打女人的?”

目击者金女士表示,自己原本想报警,后来路边一位大哥看不下去了,底气十足对家暴男子一顿臭骂。金女士看到,孩子在这期间一直护着妈妈。该男子这样当着孩子的面施加暴行,长此以往,会对孩子的性格养成带来不好的影响。

这段时间,有关家暴的事件频频出现。不久前,陕西西安一男子当孩子面暴打妻子一事连连登上热搜,引发网络关注。从1月22日西安灞桥警方通报的结果来看,该男子王某飞只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便对妻子拳脚相加,造成其妻子局部软组织损伤。警方对王某飞处5日行政拘留。据疑似受害妻子发布的微博长文中,甚至提及王某飞在其怀孕、坐月子期间也曾施以家暴;2021年11月20日,北京一男子当街持铁棍抽打妻子,大动肝火的原因竟是因为妻子弄错了导航……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遇到家暴,千万不要一味忍让。沉默只会助长暴行。那么,家暴受害者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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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公权力应对家庭暴力进行干预,并创设了家庭暴力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庇护等重要法律制度。该法律实施六年来,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遭受家暴伤害,一定要记得收集家暴证据,及时报警:包括但不限于报警、接警、出警记录;鉴定资料、医院病历、伤情照片;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邻居证人证言;施暴者保证书、短信、微信记录;妇联、社区、居或村委等组织、团体出具的相关材料等。

在离婚纠纷中,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是可以向施暴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

来源:后浪视频、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