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本报从重庆市渝北区政府获悉,重庆渝北圣名游乐城10•25高坠事故调查结果已于近日公示。

2021年10月25日15时10分许,在渝北区回兴街道辖区圣名游乐城玻璃水滑道施工现场发生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5万元。

经调查,确认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

1. 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在安装完下部滑道玻璃后,未对玻璃滑道上部没有铺设玻璃形成的洞口设置临边栏杆和水平防护,导致事故发生,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 冒险作业。罗某某在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玻璃水滑道施工现场从事电焊作业时,由于作业现场未搭建安全施工平台和安全通道,罗某某未持有高处作业从业资格证,到高处测量的过程中,未对作业场所进行有效辨识,沿未完工的滑道冒险通行,导致事故发生。

3. 违章组织工人盲目施工。和某某作为项目施工方,在无建筑施工承包资质的情况下,违法承揽工程;施工未制定玻璃水滑道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组织施工人员实施风险较大的钢结构施工作业,在超过2米的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搭建安全施工平台和安全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且未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安排未持有高处作业从业资格证的工人从事高处作业,违章组织工人盲目施工,导致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包括:

1. 违规发包。四川鸿达游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需要建筑施工承包资质的玻璃水滑道建设项目发包给无建筑施工承包资质的个人。

2. 隐患排查不到位。四川鸿达游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认真开展玻璃水滑道项目的隐患排查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该项目未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和在超过2米的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搭建安全施工平台、安全通道的安全隐患,以及在安装完下部滑道玻璃后,对玻璃滑道上部未铺设玻璃形成的洞口处未设置临边栏杆、水平防护等安全设施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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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对四川鸿达游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伍拾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对四川鸿达游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某处以罚款贰万捌仟元的行政处罚,对四川鸿达游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玻璃水滑道项目的负责人兼安全负责人丁某某处以贰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将该玻璃水滑道项目的施工方和某某移送公司法关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蒋玲、韩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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