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已婚女子徐某和男子刘某相识后,很快发展为情侣关系。之后徐某编造多种理由,先后诈骗刘某380余万元。2022年1月从法院获悉,徐某因诈骗罪被判刑12年6个月。

33岁女子徐某家住辽宁抚顺新抚区。她有两次婚姻历史。

徐某在茶楼与比自己大很多的男子刘某相识,后二人发展为情侣关系。徐某谎称要办建行工作,需要给省建行行长行贿15万元,刘某以其朋友万某的名义借给徐某15万元,后徐某将该款还给万某。

二人相处期间,徐某谎称其托人办工作、行贿被立案调查、被看守所收押、其父母看病等为由,向刘某索要钱款。被害人刘某信以为真,并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形式向徐某转款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徐某骗得钱款后将钱款挥霍。

案发后徐某被警方抓获。

刘某说,他在紫竹轩茶楼认识了徐某,后发展成为情侣。徐某以自己办工作需要钱、因行贿被纪委调查、被看守所收押、她父母生病需要用钱等理由,多次向其索要钱款。“小张”、“李某”通过徐某微信,以徐某的案件需要找人办事等理由,也多次向他索要钱款。

“徐某母亲通过微信,以徐某父亲生病在北京治疗需要钱为由,也向我索要过钱款。我通过银行转账和微信转账等形式,共向徐某转款人民币约400万元。我之所以如此信任徐某,是因为徐某说她单身,并多次承诺照顾我后半辈子。”

刘某说,最后一次他和女儿一起给徐某的农行卡转了10万元。当时女儿不同意借钱,自己逼她借的。

徐某到案后供述称,自己在抚顺紫竹轩茶楼干过一段茶艺师,后一直没有工作。之后在紫竹轩茶楼认识了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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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1开始不断给我小费和衣服、化妆品等礼物,我和刘某确定为情侣关系,当时我是二婚且已婚状态。我和刘某保持情侣关系,是为了从刘某处要钱。共骗了不到400万元,骗钱过程中提到的人名都是我编造的,没有其他人配合我行骗。”

徐某称,自己骗来的钱,花了约120万买衣物,还了母亲150多万,还了父亲不到20万,其余的或者还钱,或者挥霍。

抚顺顺城区法院一审认定,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徐某不服上诉,要求改判无罪。她称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未使用欺骗的方法,被害人也未产生错误认识,不构成诈骗犯罪。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