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监委昨天发布消息称,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潘墀被开除党籍,消息称其“帮助他人违规获得减刑”“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尚法新闻梳理发现,潘墀曾先后担任反贪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他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经常要求下属淡泊名利、坚守底线,还曾组织下属观看《昔日法官的铁窗泪》,以拒腐防变。

反贪局长栽在贪腐上

纪检监察部门的通报显示:经查,潘墀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执法犯法,滥权妄为,徇私舞弊,帮助他人违规获得减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程承揽、案件处理、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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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墀资料图(图片来源:中山纪检监察网)

通报称,潘墀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尚法新闻了解到,潘墀,1960年6月出生,广东云浮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东德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肇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检察长;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0年11月退休,一年后的2021年11月13日被宣布接受审查调查,2022年1月27日被宣布开除党籍。

要求下属淡泊名利,曾组织观看《铁窗泪》

公开报道显示,潘墀经常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2010年就任中院院长后,他年年与基层法院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0年9月2日,潘墀带领全院干警举行廉政宣誓(图片来源:广东法院网)

2011年3月15日,中山中级法院召开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动员会,时任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的潘墀为法院干警作了一场廉政建设专题辅导报告。对于如何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他勉励广大干警,一要保持淡泊的心态和坚强的自律意识,正确处理失与得、苦与乐的关系,守住清贫,耐住寂寞,抗住诱惑,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构筑坚固的精神堡垒,还要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去谨慎为人、做事。要慎独、慎微、慎权、慎友,时刻坚持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始终坚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干净做人两个底线,始终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永葆清廉如水、执法如山的本色,树立人民法官“心底无私天地宽”的良好形象。

2014年3月3日下午,中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正副职以上人员,基层法院院长、基层法院分管纪检监察院领导及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潘墀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并与两个基层法院的院长签订《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又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廉政教育回访片《昔日法官的铁窗泪》,以提高大家拒腐防变的意识。

来源 | 综合自南粤清风网、中山纪检监察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