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近期,为贯彻落实莘县人民政府《关于莘县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要求,莘县警方配合各镇街党委、政府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加大巡逻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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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以来,莘县警方共查处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17起,依法行政罚款16人,行政拘留2人,批评教育3人。

近期典型案例

1月14日,柿子园派出所在柿子园镇北郭庄村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莘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郭某存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1月15日,柿子园派出所在柿子园镇戏楼村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莘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才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月16日,王奉派出所在王奉镇王奉街上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莘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忠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1月19日,俎店派出所在俎店镇大宋庄村查处一起婚礼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莘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宋某某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1月22日,古城派出所在古城镇舍西村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莘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赵某君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1月23日,古城派出所在古城镇陈庄村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莘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纪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