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扬开检 李源 李鑫津) 1月26日,在扬州市施桥镇司法所会议室里,42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一年多共计200余万元的经济补偿和医保损失。揣着装有36840元的信封,聋哑人陈某流着泪,比划着手势:“感谢检察官,治病的钱有了。”

2021年3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通过检律协作座谈会得知,施桥镇某配件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因停产清算存在劳资纠纷,陈某等42名农民工被拖欠薪酬。“我们了解到,虽然该企业已经向陈某等人出具欠条,一年多来,通过出租厂房等方式,多方筹措并偿还了部分被拖欠工资,但仍拖欠陈某等42人经济补偿金和医保损失200万余元。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款项也属于职工薪酬。”扬州经开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珺子表示,“由于42名农民工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诉讼能力较弱,我们决定通过支持起诉程序,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

检察院一方面收集欠条、医保信息等证据,向企业了解给付情况、还款意愿及偿还能力;一方面又主动和该公司法律顾问、法援中心沟通协调,代写法律文书。2021年5月,该案诉至法院,双方经调解达成赔偿协议,约定在春节前付清所有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和医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