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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普兰店区委批准,普兰店区纪委监委对普兰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四级调研员顾吉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顾吉学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干预变更农村土地承包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
顾吉学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普兰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兰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顾吉学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莲城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