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和谐2022”1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鹰潭市高新公安分局积极作为、强化措施、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分局打击侵财类犯罪专班成功打掉一盗窃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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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份下旬以来,辖区内连续发生车内财物被盗类案件。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打击侵财类犯罪专班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专班民警经过对被盗现场勘查分析及周边监控录像梳理,发现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是深夜凌晨一、两点钟,佩戴口罩、帽子伪装,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对路边、停车场及小区停放的车辆内部财物实施盗窃。随后,民警通过视频追踪、摸排走访、串并案分析,确定多起案件均为同一伙人所为,并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何某、段某、张某及其活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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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0日,打击侵财类犯罪专班派出多个抓捕小组分赴多地对该盗窃团伙进行集中收网行动,一举将王某、何某、段某、张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过突审,4名犯罪嫌疑人对盗窃车内财物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诉,该团伙有成员14名,每次外出作案一般3至4人,主要以盗窃车内财物为主,同时偷盗电动车、共享单车等作为交通工具,先后在高新区、月湖区、余江区等地实施盗窃16起。截至目前,该案1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溪六旬老人多次盗窃被判刑

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在案扣押的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16日至7月15日期间,被告人熊某(已年满65周岁)先后19次赴某汽修厂内停车场处,依次拉动停放车辆的车门,如能拉开即进入车内实施盗窃,共盗得香烟四包、手机两部、手表一块、棉质手套三双及现金若干。7月15日下午,被告人熊某行窃后欲离开时被当场抓获。到案后,被告人熊某的亲属代其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熊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熊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民警提示:年关已至,盗窃案进入频发期,市民应提高防盗意识。要经常检查家中门窗是否完好,家里不要存放太多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车辆停放后,要及时锁车,切勿将背包、挎包、钱包或贵重物品放置车内,如遇财产被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来源:中国法院网、鹰潭高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