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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吴都大道(江碧路-文苑路)和洋澜路(寿昌大道-吴都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鄂州工管中心文〔2021〕88号)及初步设计文本等附件已收悉。根据咨询公司评审意见(鄂州工程咨询〔2022〕1号),经研究,同意吴都大道(江碧路-文苑路)和洋澜路(寿昌大道-吴都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111-420700-04-01-404356)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鄂州市鄂城区南部吴都大道、洋澜路段。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改造吴都大道和洋澜路。其中,吴都大道改造范围西起于江碧路交叉口,东止于文苑路交叉口,桩号范围为K0+060~K3+190,改造长度为3130m,道路红线宽50m。洋澜路改造范围北起于寿昌大道(不包含此交叉口),南止于吴都大道(不包含此交叉口),桩号范围为K0+050~K0+380,改造长度为330m,道路红线宽50m。

主要内容:对现状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面刷黑改造;现状人行道路面维修翻新;对现状排水设施进行完善:排水管道清淤、破损的井盖、雨水口更换加固;现状交通安全设施以及附属设施进行完善。

三、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本项目道路改造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设计方案。

(一)路面工程

1、吴都大道改造

机动车道(江碧路至滨湖西路段南半幅机动车道轻微车辙病害)处理措施:铣刨沥青面层后重新加铺。

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既有面层层顶最大弯沉值Ls≤45 (0.01mm)时;坑槽、剥落、拥包、网裂等病害;江碧路至滨湖西路段北半幅及南半幅其他严重病害)处理措施:挖除面层和上基层至设计标高下35cm,新建路面结构。

机动车道(侧绿化带拓宽新建处;既有路面沉陷翻浆处;机动车道既有面层层顶最大弯沉值Ls>45(0.01mm)时)处理措施:①现状机动车道挖除整体路面结构,路床强度不足处换填上路床后新建路面结构;②改造绿化带新建机动车道范围挖至设计标高下150cm,换填80cm路床,新建路面结构。

非机动车道(现状砼板角断裂、坑洞等轻微破损)处理措施:对破损砼板进行修复后加铺沥青面层。

非机动车道(现状砼板沉陷、脱空等严重破损)处理措施:对路面进行整体破除后再新建路面结构。

人行道(面砖破损处)处理措施:对现状人行道路面状况良好处进行保留,替换破损面砖。

人行道(破损严重处、未建处)处理措施:破损严重处破除新建,未建处补建。

2、洋澜路改造

机动车道处理措施:对现状板角断裂、坑洞等轻微破损砼板进行修复;对破损严重的砼进行破除更换后铺沥青。

机动车道(侧绿化带拓宽新建处)处理措施:改造绿化带新建机动车道范围挖至设计标高下151cm,换填 80cm路床,新建路面结构。

非机动车道(现状砼板角断裂、坑洞等轻微破损)处理措施:对现状板角断裂、坑洞等轻微破损砼板进行修复后加固;对破损严重的砼进行破除更换后铺沥青面层。

人行道(面砖破损处)处理措施:对现状人行道路面状况良好处进行保留,替换轻微破损面砖。

人行道(破损严重处、新建处)处理措施:破损严重处新建修复。

(二)人行横道及无障碍设计

人行横道、盲道设置采用国家行业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三)排水工程

根据《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及《鄂城新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情况,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752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4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9.1万元,工程预备费358.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建设标准,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END

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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