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初,有领航君宸业主通过百姓问政平台投诉称:

尊敬的领导:我在2020年买了领航君宸的房子 在楼房建设过程中 部分业主去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进度温和质量,发现如下问题完全违背了宣传所承诺的!!1、地暖铺的稀稀拉拉 未按照标准铺 会导致后期供暖问题;2、连廊未按照标准安装,装的不是玻璃而是栏杆;3、公共区域安装的瓷砖都是劣质产品;4、电梯也不是合同写的品牌电梯; 以下图为证,目前看到的东西都这么劣质 隐性的东西很让我们难以相信啊!!我们都是血汗钱买的房子,都是长久的住,为了品质,宣传的时候特别好!!现在却很令人担忧!希望政府帮我们彻查领航置业!确保工程质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对此,榆林市住建局作出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并调阅相关设计图纸,1、本工程水暖材料品种与设计要求相符,施工材料均有出厂合格证书。但现场抽查发现部分地暖施工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我中心已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全部进行返工处理。2、消防连廊护栏已施工部分与设计图纸不符,我中心工作人员已要求立即整改。3、公共区域安装的瓷砖经进场复试检测合格4、设计文件中对电梯只要求型号,无具体品牌要求。 感谢您对百姓问政的支持与关注!如您对咨询的问题仍不清楚,请拨打市住建局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0912-3646059咨询。同时在办理后,敬请您及时对我们的答复进行满意度评价。

那么结果如何呢?开发商是否已经按要求整改,是否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返工处理呢?

据领航君宸业主称,收到百姓问政的回复后,开发商的确组织了所谓的“开放日”活动。本以为开发商会对业主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回复。结果只是迫于舆论压力设计的一场“卖家秀”。

会上开发商并没有承诺对住建部门现场抽查和发现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也没有对部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进行返工处理。而是反复强调所有施工均符合要求。跟业主所反映的问题或强词夺理,或不可置否。最终结果是协商不成,让业主回去等待结果,公司10天内给业主答复。

1月25日,业主收到“关于领航·君宸工地开放日座谈问题回复”的文件,简直气的不行,开发商这是完全没有解决问题的态度,还想要给自己立牌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对此,业主也作出了回应,表示从未与领航控股(榆林)置业有限公司达成任何共识,将持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督管理,而不仅仅是做表面回复,应实时跟进开发商整改情况,对不落实整改要求的应当严肃处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业主们认为,领航.君宸的用材用料不应该让大家大失所望:

——从品牌上讲,领航是杭派房企,如何体现杭派与品牌呢?精工细作+用材用料;

——从“建榆七子”的排面上讲,别人家都用的品牌材料,领航.君宸不能说超越,至少应保持同等水平;

——从当初的营销宣传上讲,当初宣传的匠筑品质人居、致敬、礼献等等,得用精工细艺、好材好料来实现。

呵呵,业主可以这么理解,这么认为、联想也没错,在领航方面一句“合同有没有约定用什么牌子!”面前,这些应该、至少、不能是不成立、站不住的。

确实,有时候朴素的是非观、正义观,往往在合同、法律面前没有支点。

开发商的广告宣传页上的内容是否有效?开发商应否担责?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