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金台警方

快速办理两起袭警案件

案件一

1月17日晚上十一点多,犯罪嫌疑人秦某某的姨妈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被金台公安分局长寿派出所民警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18日零点,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前往长寿派出所值班室对值班民、辅警进行侮辱、挑衅,值班民、辅警多次向其告知注意言辞但其变本加厉,进而故意多次敲打值班室前台接待台,拒不配合民、辅警执行公务,行为恶劣。

在民、辅警强制传唤其期间,犯罪嫌疑人秦某某采取撕扯辅警衣领、朝民警身上吐口水、用脚踹辅警等方式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辅警,致使其中一名辅警受伤。

案发后,受金台公安分局指派,中山西路派出所迅速、认真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将涉嫌袭警罪的犯罪嫌疑人秦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件二

1月21日,金台公安分局东风路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警情时,醉酒男子冯某因殴打出警民警,被店子街派出所以涉嫌袭警罪依法刑事拘留。

当晚,店子街派出所接到分局指派后,立即启动全所上案工作机制,组织精干警力全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强大而周密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晚10点,将涉嫌袭警罪的犯罪嫌疑人冯某依法刑事拘留。


相关法律条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袭警罪独立成罪,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受到法律保护,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恶意阻挠甚至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式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