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根据《通知》要求

从除夕前一天的1月30日

一直到3月31日

期间涵盖了

除夕、春节、元宵等节日

也就是说

无论是整个春节期间

还是年后开业大吉、二月二“龙抬头”等

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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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受到什么处罚?

对发现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近期,公安机关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重点部位、集中整治重点区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严厉打击。

典 型 案 例

1、2021年2月4日晚,莒南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听到县城站前路附近某小区内有鞭炮声。经现场调查发现,违法行为人徐某玉于当晚19时许在小区内自家车库门前违法燃放一挂精品大地红鞭炮。随后,民警将徐某玉传唤至城东派出所。经询问,徐某玉对当晚其车库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供认不讳。当晚,城东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徐某玉处以500元罚款处罚。

2、2021年2月5日上午8时许,莒南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铁路桥下违法燃放鞭炮。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发现,违法行为人李某界在莒南县城东环路铁路桥下进行施工作业时违法燃放鞭炮。随后,民警将李某界传唤至城东派出所。经询问,李某界对其当日上午8时许在禁燃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供认不讳。当日,莒南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李某界处以500元罚款处罚。

3、2021年2月5日晚19时许,刘某苗在县城十泉路与镇中路交汇处西自家门口违法燃放“大地红”鞭炮一挂。经询问,刘某苗对其在禁燃区域违规燃放鞭炮的行为供认不讳。当日,莒南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刘某苗处以500元罚款处罚。2月5日晚19时许,王某平在县城龙泰花园对面某饭店门前违法燃放三箱烟花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经询问,王某平对其在禁燃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供认不讳。当日,莒南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平处以500元罚款处罚。

4、2021年2月13日11时许,李某在某超市门口因开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月13日17时许,王某在县政务大厅东南空地处、新法院西北空地处燃放礼花弹6箱。二人皆被城北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当日,莒南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王某处以500元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