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完人,好人不可能没做错一件事情,坏人也不是坏的彻底,因此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人一旦可恨起来,就很是以自我为中心,让身边的人都为她妥协,否则都别想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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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秀清曾有过四段婚姻,第一任丈夫死于意外,第二任丈夫带着外头的女人卷走了家里面的钱财,两人也就离婚了,第三任则是死于车祸,当时两人的女儿还没有多大,所以保秀清的日子过得辛苦。

保秀清并不是不知道流言蜚语的伤害性,因为两任丈夫在婚后不久都身亡了,村里人都说保秀清克夫,保秀清也不是不感到气愤,为了过清净日子便带着女儿去外地生活,之后含辛茹苦的把女儿拉扯大,送女儿上学,最终嫁人。

保秀清的女儿云霞是个懂事的姑娘,也知道一直以来母亲把她养大不容易,母亲苦了半辈子,因此结婚时云霞把从丈夫桂某某那得的彩礼钱都给了母亲,让保秀清衣食无忧。

苦尽甘来,保秀清也确实展露出了笑容,觉得日子有盼头,便又结了一次婚,婚前两人谈得很好,但到了婚后,保秀清很快就发现了丈夫出轨的事情,于是这段结婚也画上了句号。

但保秀清的生活中不能没有男人,看着别人成双成对的在一起,保秀清就觉得自己凄凉无比,可不幸的婚姻又让保秀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得十分自私,万事图一个自己开心,结果给女儿女婿带来了不幸。

保秀清想着自己年纪大了,已经四十岁,肯定得考虑晚年生活,便住了女儿女婿家,对此,女儿女婿都没有什么意见,即使保秀清住进来后没想着干一点家务,无所事事,成日里就是在外面与其他男人混在一起,女儿有些意见,但并没有做过多的干预,如果母亲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她其实是不排斥的。

而保秀清的女婿是一个老实可靠的男人,对云霞很好,也没有亏待自己的丈母娘。

不过在2011年6月8日,已怀有身亡的保秀清却死在了大火中。黑夜中,火光十分显眼,几乎照亮了一片天空,消防队足足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大火扑灭,由于现场处处透露着诡异,且种种迹象表明这起大火不是意外,而是人为,为的是毁尸灭迹。

凶手在杀害保秀清之后放了一把火,那么又究竟是谁杀害了保秀清?有着怎样的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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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起火的这户人家是保秀清的女儿女婿家,而大火是将保秀清的卧室烧成了灰烬,其他地方却是保持了完整,但云霞和桂某某却迟迟没有出现,案发当晚,他们又去了哪?

6月9日,云霞和桂某某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得知自己家起火后云霞首先问的是房子烧成什么样,并没有关心母亲的情况,显然,在这个时候,云霞与保秀清的母女关系已经是非常紧张了。

通过走访调查,警方获知保秀清在这一年认识了一个男人,并且怀上了孩子,还四处对村民们说桂某某把云霞给带坏了,不给她找老公,丈母娘在女婿家怀孕了,也不给她把老公接回家等等。

村里人大多是看个笑话,也不知事情的具体情况。但保秀清这么做,惹得村民们的闲言碎语,显然是没有考虑过女儿女婿的感受,而从云霞那获知,因为他们拒绝了保秀清把情人带回家的要求,保秀清就有说过“她不好过,大家都别想好过”的话。

云霞劝说过自己的母亲,但保秀清却是打定了主意,要把情人带回家,还要把孩子生下来,都交给云霞、桂某某养。

保秀清的这些行为像刀片一样扎在了云霞和桂某某的身上,令夫妻俩很是苦恼,然而保秀清却不肯罢休,大闹不止。

但警方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排除了云霞和桂某某的嫌疑,而桂某某的哥哥桂某林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其实桂某林在村里的名声很好,许多村民都说他是个老好人。桂某林热心肠,帮助过不少人,因此当看到保秀清在弟弟家闹,闹得一家人都没法过日子,桂某林也去劝过保秀清,让她好好过日子,把孩子打掉,就算保秀清拎着把菜刀去桂某林家闹,桂某林也没法做到坐视不理。

可保秀清却是一意孤行,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桂某林最终做出了杀人、放火的事情。

案件就此水落石出,桂某林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捕后,桂某林认罪悔罪,悔罪表现则是指犯罪人在刑事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真诚悔罪的种种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悔罪表现是量刑的一个重要酌定情也是适用缓刑的一个重要条件。

虽然保秀清是云霞的母亲,桂某林做出了杀人放火的事情,但云霞、桂某某以及不少知道真实情况的人却不认为桂某林就是个坏人,云霞则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具了谅解书,希望桂某林能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害人在起因上存在过错,或者是被告人案发后积极赔偿,真诚悔罪,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应依法从宽处罚,对同时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应考虑在无期徒刑以下裁量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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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桂某林有很大的可能性不会被判处死刑,不过桂某林良知未泯,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情,恐怕也是难以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