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0月1日起,永康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这是“双禁”后的第7个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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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来临,为进一步做好永康“双禁”工作,让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环保年,1月25日下午,永康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联合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城中队对黄棠村进行“双禁”排查与宣传工作。

“虽然现在大部分群众已有了‘双禁’的意识,但仍有少部分群众存在侥幸心理,往年也处罚了一些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所以今年我们提前对重点区域进行宣传检查。”东城派出所副所长俞挺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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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东城派出所民警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除了走进商铺、住宅挨家挨户宣传“双禁”工作,还重点对村内所有超市、零售商铺检查是否违法销售烟花爆竹。

“我以为是小孩玩玩的烟花,不属于烟花爆竹。”“这类也属于烟花爆竹,同样禁止销售。”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虽发现村内有四家零售商铺存在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售卖的烟花爆竹进行没收,总共扣押了11小箱各类烟花爆竹,下一步将对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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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您好!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永康全市实现了全面“双禁”,为确保“双禁”工作持续开展,也为了我们的美丽家园共建,请广大市民朋友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 ,切实维护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 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 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维护法律法规 ,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 ,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 爆竹的行为,可通过拨打110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永康市烟花爆竹全面“双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你知道吗?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作为传统习俗,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但殊不知,在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背后却潜藏危害。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你知道吗?

危害一: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危害二: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危害三:火灾隐患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害四:伤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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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儿童!

危害四: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同时也污染环境,占用大量城市公共资源。

危害四: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禁燃禁售

你我有责

对燃放烟花爆竹坚决说不

从我做起

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 | 永康公安

融媒编辑 | 陈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