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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新疆伊犁霍尔果斯市、辽宁省沈阳市发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河北雄安新区新增3例本土确诊病例

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2022年1月23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雄安新区,均为北京丰台区返乡人员),其中已公布的病例轨迹如下: (请上下滑动查看)

病例1:张某某,男,50岁,汉族,已婚,现住址:雄安新区安新县端村镇西堤村。

2022年1月20日4时30分从北京出发,6时20分到达高碑店首衡冷链物流园区装卸货物。1月21日04时07分先后到廊坊文安县、永清县装卸货物。16时52分乘车抵达安新县城雁翎西路“满口脆河间驴肉火烧店”附近并进入店内就餐,后独自步行到中心市场“阳光永和”店门口,17时44分乘坐滴滴出租车返回端村镇西堤村家门口,到家后没有外出。1月22日镇村例行排查时,发现张某某为北京中风险区返乡人员,即采取隔离措施。16时30分采集鼻咽拭子及血清检测,19时09分检测结果报告阳性。1月23日14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夏某某,男,24岁,汉族,未婚,现住址:雄安新区安新县圈头乡桥东村。

2022年1月20日12时从北京乘车返回,15时到达老河头镇冰城外婆铁锅焖面馆就餐,16时到达圈头乡桥东村,18时村干部入户排查后,逐级上报,期间一直在家中休息。1月21日上午10时,村干部入户讲解隔离制度,并张贴居家隔离牌后离开。12时,圈头卫生院上门做核酸检测。当晚19时其出现低热症状。1月22日13时30分自家出发,骑电动车到圈头卫生院做核酸检测,返回家中途中曾到圈头水塔下方安康大药房门口取药,于13时47分结账后离开。14时接到集中隔离通知,14时40分至隔离点集中隔离观察。1月22日采集夏某某的鼻炎咽拭子和血清,结果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月23日14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

上海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

1月24日下午,上海市卫生健康委通报:上海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请上下滑动查看)

该病例为浦东机场货运区办理进口业务的工作人员,男,29岁,居住于奉贤区奉城镇幸福村8组。1月23日,因发热自行驾车到奉贤区奉城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1月24日,经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已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其在单位每周2次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例行检测,最后一次为本月20日,结果均为阴性。

该病例涉及的轨迹为奉贤区奉城镇幸福村8组、南桥镇高州路100弄21号-24号天鹅湾小区南区、南桥镇百齐路588号百联南桥购物中心、奉城镇新奉公路4433号汽车轮胎修理铺。浦东新区河滨西路501号。

新疆伊犁霍尔果斯市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

1月23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在对有关人员3天1次核酸筛查中,发现2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诊断均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霍尔果斯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当日,伊犁州霍尔果斯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对初步排查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相关流调排查、核酸检测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沈阳发现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1月23日,沈阳市辽中区在省外来沈主动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为北京市丰台区来沈人员,经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双采双检检测结果为阳性。该无症状感染者于2022年1月21日7:08乘坐D825列车(05车厢02C号)。

临近春节,为切实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方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16号)文件要求,南宁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南宁疾控紧急提醒

主动报备信息 落实防控措施

1.1月21日(含)以来有辽宁省沈阳市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1月20日(含)以来有河北省雄安新区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1月10日(含)以来有上海市奉贤区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1月9日(含)以来有新疆伊犁霍尔果斯市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

2.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3.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4.接到疾控中心等疫情防控部门电话或信息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涉疫人员;

5.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

请以上来(返)邕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6.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当地公布的区域范围)来(返)邕人员

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起的来(返)邕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邕来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邕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2)抵邕超过7天但不足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3)抵邕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7.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来(返)邕人员

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起的来()邕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邕来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邕不足7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2)抵邕超过7天不足14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3)抵邕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8.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来(返)邕人员

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起的返邕来邕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邕来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抵邕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9.有本土疫情的省(区、市)的来(返)邕人员

来(返)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抵邕后第一时间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10.无本土疫情的省(区、市)来(返)邕人员

请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抵邕后立即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建议抵邕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

来(返)邕人员请务必提前联系目的地所属社区(村、屯),了解南宁市疫情防控政策。在返邕前24小时通过“智慧防疫—健康南宁”微信小程序:点击“入邕报备”,逐项如实填报信息进行报备。

温 馨 提 醒

1.做好健康监测,及时就医。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屯)和所属单位,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远行。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动态,建议近期非必要不离邕、不离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详情请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栏目查询)。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 14 天以上且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广大市民朋友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多通风、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

4.积极接种疫苗,建立免疫屏障。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增强免疫。当前已进入流感高发季,推荐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和医务人员等流感高危人群接种流感疫苗。

5.增强法律意识,配合防控工作。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公众要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将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南宁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