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北京大爷詹勇(化名)去年通过婚恋网找到一位46岁「平和娴淑」的女性,奔着结婚的目的,在见面10天里转给对方160万 。后来,两人闹掰,对方返还72.5万元,剩余的钱迟迟未还,两人闹上法庭,两次审理均判钱款属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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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谈起这段荒谬的经历,詹勇真想扇自己十巴掌。

2019年5月,提前退休的詹勇,想要找一个老伴共度后半生,5月中旬,他在婚恋网上认识了46岁的离异女人陈梦(化名),两人在微信上聊的火热。

2019年6月10日,詹勇飞到广州在宾馆见到陈梦,两人开启同居生活。按口头约定「如果结婚,婚后购房由男方出资」,詹勇在2019年6月13日、6月20日、6月21日分别转给对方1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9月10日又给陈梦转了生活费8万元,共计费用168万元。其中,有10万元是委托陈梦租房用的,陈梦也于6月15日租一套月租7000元的两居室。

但同居一个多月后,詹勇发现陈梦开始不回家,又因各种琐事争吵不断,男方认为女方贪图钱财,女方认为男方玩弄感情,两人11月初彻底闹掰。

詹勇要求陈梦还钱,陈梦4次只还72.5万元,他就告上法庭。今年5月22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中,法官认为10万元租金和8万元生活费,双方同居过,不属于不当得利,150万元的转账,是男方在给付女方的时候以「辞去工作」为附条件,是有条件的赠与。

今年8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詹勇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詹勇说,他已经委托了代理律师,准备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