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5日,市中院速裁团队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首次在二审程序中适用独任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两起案件均是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保险合同纠纷。两案均为2022年新收案件,其中一案立案仅8天,体现了独任制的审判效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现在开庭!”

“经庭前阅卷,本案系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二审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经当事人一致同意由本院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现征询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本案?”

“同意。”

“同意。”

随着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声,衡水市中院敲响了二审民事案件独任审理第一槌,这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2022年1月1日施行以来,市中院首次适用独任制审理的二审案件。庭审中,独任法官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举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庭审进行顺利,其中一个案件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另一案件也将于近日作出判决。

今年1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独任审理制度,大大缩减了庭审、评议、送达等环节程序性工作时间,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其有明显的两大优势,一是提高办案效率。在当前案件数量激增情况下,庭审工作由三名法官调整为一名法官审理,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二是及时保障人民群众民事权益。简案快办,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迅速得到保障,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衡水中院速裁团队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于特定案由案件,采用快速审理程序办理,最大限度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诉讼资源。衡水中院全面推行合议实质化,速裁团队法官人均办案量是普通法官的二至三倍,二审合议也是制约审判速度的一个瓶颈,现在新民事诉讼法二审独任审理制度的实施,无疑给速裁模式打上了一针助推剂。

下一步,衡水中院将全面推进二审案件独任审理,提高办案效率,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做到“变程序不变权利、减时间不减效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时代司法需求,不断释放司法效能,实现审判质效双提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