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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新冠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刚刚发布公告

济南维尔康市场封存冷链食品中

多个检测样本初筛阳性

公告

1月25日凌晨,我市在对涉外地疫情重点地区购进的冷链食品进行追溯和抽检过程中,在维尔康市场已封存冷链食品中发现多个检测样本初筛阳性,冷链食品存在一定疫情传播风险。请冷链产品存储、批发和销售等相关业务的公司及人员加强风险防范,发现相关冷链食品立即就地封存,并马上向所在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1月1日以来,从维尔康市场购买过冷链食品的市民,建议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市民在处理上述食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外包装进行消毒,食品进行清洗并熟化处理。

济南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1月24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发布风险提示

买过涉疫速冻虾仁的速报备

近日,由外省销售到哈尔滨市的速冻虾仁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为有效防止和降低病例输入风险,切实做好“外防输入”精准疫情防控工作,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现对市民朋友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请2021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9日期间,在哈尔滨市道外区鑫达水产品经营部(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冷鲜城3层119号)购买和食用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北曲堤志远冷库生产的虾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113310000045、食品类别:速冻食品、生产批次号:20211031及20211201、产品规格:10公斤/件);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8日期间,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勇强水产品批发部(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103号47号摊床)购买和食用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北曲堤志远冷库生产的虾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113310000045、食品类别:速冻食品、生产批次号:20211130及20211201、产品规格:10公斤/件)的市民朋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尚未食用的虾仁原地封存,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等候处置;接触和食用虾仁的市民朋友要向所在社区(村屯)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筛查、检测、管控等防控措施。

市民朋友食用虾仁后,如本人或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由社区(村屯)安排专人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并立即进行核酸筛查,在诊断结果未出之前严禁私自离开。

来源:冰城+客户端、新黄河客户端、大小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