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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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监察专员傅卫,在回答“疫苗接种”相关问题时强调,要落实好疫苗接种相关的补助政策。

落实好疫苗接种补助政策

合理安排疫苗接种人员倒休

傅卫称,在疫苗接种过程中,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加班加点,长时间超负荷、超强度地开展工作,为构建新冠病毒免疫屏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时,还在努力维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有序开展,有效预防其他常见传染病的发生。

因此,我们也希望地方有关部门切实保障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条件,配齐必要的接种和冷链设备以及防护物资,落实好疫苗接种相关的补助政策,合理安排接种人员的轮班倒休等,切实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

疫苗接种补助标准如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符合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给予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及基层人员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 第六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预防接种所需经费,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部分地区公布疫苗接种补助标准,整理如下: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信息显示,根据《珠海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珠海市香洲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3月28日—6月30日参加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补助情况及民营机构运营经费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6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人员补助标准200元/天;民营医疗机构补助标准350元/天。(1天内在接种工作参加6小时以上,认定为1天)。

湖南省永州市

永州市卫健委在2021年11月25日回复网友留言时表示,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是当前医疗保障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

江华瑶族自治县医保局根据市医保事务中心分发的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信息,按月及时向接种单位全额支付接种费用,接种费用每剂次10元(含注射器)。该费用包含疫苗接种耗材、疫情防控物资等。

根据湘卫发【2018】3号“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全面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管理,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收支盈余,用于发放医务人员绩效奖励。各乡镇卫生院要开展绩效考核,在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月、按季或按年进行发放。

来源: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海市香洲区卫健委、永州市卫健委

医师周刊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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