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威尔士小镇Llanwrtyd Wells,每年都会上演一次最胡比的跑步比赛。

因为参赛选手并不都是人,还有一群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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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马的赛跑,听起来就是一部古代魔幻小说。

不是弼马温那级别的仙人,都不好意思参加比赛。

除了速度,参赛者还须有足够的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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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真正的耐力壮举,在比赛双方之间,没有人会怀疑比赛的严肃性。马匹和人都将拼尽全力。”

一群人和一群马,在威尔士小镇的田野上进行一场超过35公里马拉松。

这就意味人和马在必要的时候,得越过山丘,蹚过河水,避开野生动物的骚扰,真正还原了了原始人的生活场景。

但在过程中,参赛者不能骑上马,恐吓马,或是戳马屁股,那样会导致人和马都看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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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了不丢人,赢了赛过半兽人。

跑过马的健儿,就可以抱走奖池中的巨额奖金,自比赛开始以来,奖金每年增加1000 英镑,等待着第一个人类获胜者。

不仅如此,还会被赋予“战胜马的男人/女人”这样的美誉。

登上BBC头版头条,从此让全世界记住,你是那个比马跑得还快的人。

无论是谁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比赛,都会觉得发起者在创建比赛的那天醉得不轻。

事实是,这个比赛的确起源于1980年威尔士小镇的一间酒吧。

据说老板在无意中听到两名喝多的男子在争论人快还是马快后,决定搞次人马竞赛。

一个在几品脱酒后出现的比赛,时至今日,依然吸引着很多前来跑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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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清醒的,可在我跑了5英里后怀疑自己不怎么清醒。”

“如果我的奶奶知道我在跟马赛跑,她一定想重新将我送进娘胎。”Thomas坐在一块岩石上提前让自己结束了比赛。

他表示,他来参赛之前以为对手不过是一群pony。

而在Blake看来,这是一场必要的、有关于生死存亡的比赛。

“人类一直在追逐动物。与他们比赛不是一项运动,而是因为我们的祖先需要食物。”

“这是一次现代社会的人兽之战。”

Tailor是少数跑的慢,但仍对比赛抱有侥幸的。

他认为,虽然对手是马,但马显然并不知道自己在赛跑,只要路边的野草长得够茂盛,他就有机会成为胜者。

“这就是人和马的区别。”

比赛氛围与其他赛事相比,无不透着随意,但又夹杂着残酷。

“很多人跑到终点开始狂欢,误以为自己是第一名,结果一看发现前面还有17匹马。”

为了保证马匹的健康,比赛中途还设有兽医,如果有必要他们也会给马屁股来上一针。

“这也为人类提供了一个小而急需的优势。”

“但如果你此刻开始感到疼痛,请收起自己去看兽医的想法。”比赛发言人格雷厄姆夏普说道。

四十多年过去了,如果要给比赛下一个结论,答案用脚后跟都猜得到——马肯定跑得更快。

不过历史上,还真的有两个人跑过了马。

2004年,一位名叫Huw Lobb的小伙,当地人称Huw Kong,他以2:05:19的成绩击败了一匹名叫Kay Bee Jay的马。

他从566名跑者与47匹马中脱颖而出,获得了堆在奖池中的25000英镑。

格雷厄姆夏普当场哭了,不是因为奖金被拿走,而是因为人类战胜了马匹。

“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我一直相信人类可以做到。”

“他甚至让那匹马开始抽筋了。”

根据英国罗汉普顿大学Lewis Halsey的实验生理学研究显示,Huw Kong获胜当天,威尔士气温明显上升,所以,一个炎热的日子,更容易促成人类的胜利。

据Halsey收集的三场马拉松的历史数据表明,越炎热,人越能表现出长距离跑步的独特能力。

于是,另一位在2007超过马匹的人Florian Holzinger,胜利的原因也被归于天气。

“我们可能是所有物种中最容易出汗的,并且我们的身体没有大量毛发,这让我们能够更快地散热。”

“而马会在炎热中脱水,导致对鞭子的抽打都没有反应。”

哈佛大学人类学家Daniel Lieberman和犹他大学生物学家Dennis Bramble甚至认为,人类实际上还能跑过猎豹。

“跑步让我们追捕的猎物精疲力竭,或者在抢夺其他大型捕食者留下的尸体中超越其他动物。”

“我们可以跑过猎豹,这不过是时间长短和耐力的问题。”

前有菲尔普斯穷追鲨鱼,后有橄榄球名将诺斯喀特对战鸵鸟,这足够可以说明,人类在任何事情上都喜欢争个输赢。

“人类几乎每次都输给动物,而且都输的更惨。”

“与其成为动物王国的精英耐热运动员,不如利用真正的精英智力来做些有意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