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梁山县发布紧急通告

2022年1月24日19时,梁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的北京市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函告我县人员韩某某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存在同时空接触,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韩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通报韩某某返回梁山后活动轨迹,寻找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韩某某活动轨迹

1月22日上午8:30从北京出发,韩某某及家庭成员3人自驾车返回梁山,下高速后15:00左右到韩岗中心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后返回韩岗镇韩岗村家中,未再外出。

1月23日上午9:57,韩某某及3名家庭成员自驾车到韩岗镇上海广联超市购物,全程佩戴口罩,10:33结账,10:35离开超市,韩某某独自返回超市换玩具,11:20左右离开超市。后自驾车回韩岗村家中,未再外出。1月24日上午9:30左右韩某某及3名家庭成员再次自驾车到韩岗镇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4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0:00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16:00左右韩某某已纳入梁山县集中隔离点管理。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与韩某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继续绷紧疫情防控弦,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次。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凡因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梁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7322964

梁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25日

宁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密切接触者徐某的行程轨迹

2022年1月24日上午9时35分,我县接到“山东省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唐山市疾控中心《关于辽宁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乘人员的协查函》:徐某,为辽宁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徐某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1月21日上午7时54分,从天津蓟州乘D825次列车(5车厢003D座)出发,8时30分到唐山北站。出站后乘坐蓝色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到达唐山站;约10时乘坐G448次列车(7车厢16D座),12时47分到达泰安高铁站。出站后步行到泰安高铁汽车站,13时40分乘坐泰安到宁阳的定制客运汽车(鲁J08893),约15时到达宁阳县锦绣城东门,于15时26分到文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点采集核酸,后骑电动车回到宁阳县葛石镇官庄村家中。2.1月22日15时从葛石镇官庄村骑电动车,再次到文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点采集核酸,15时40分返回葛石镇官庄村家中。3.1月23日居家未外出。4.1月24日上午11时被120专车接送至宁阳县城都市118酒店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其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自驾车)接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宁阳县统筹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538-5391097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8-5623042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月24日

宁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密切接触者赵某的行程轨迹

2022年1月24日上午我县接省外返乡居民赵某报告,并接山东省疾控中心转河北省疾控中心协查函:赵某为山东省济南市新冠确诊病例唐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赵某的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1.1月22日上午11:40,自驾苏AE0G39车从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大柳河镇琉庄村出发,约12:40行至廊坊市霸州小西天回民餐馆吃饭,12:51离开。从霸州收费站上高速,约14:40行至沧州服务区休息(其间未下车),约10分钟。2.1月22日约17:30到泰安西高速路口,到西侧服务区下车后到洗手间。约17:40到中南世纪城,后到泰安美伦酒店办理入住。约18:10在酒店门口小天下牛肉灌汤水饺店吃饭至21:00左右,后入住泰安美伦酒店。3.1月23日12:00办理退房,后驾车从泰安西高速路口上高速,约13:10至宁阳东高速路口下高速,13:30途经宁阳县华丰镇驻地“爱车饰界”洗车店洗车,13:35到马路对面洪菊水饺城吃饭,13:52离开。14:01到宁阳县东庄镇驻地中石化加油站加油,14:07进入加油站内超市,14:14离开加油站,驾车到宁阳县东庄镇东山阴村家中,回家后未外出。

4.1月24日上午居家未外出,约14:00被120专车送往宁阳县县城都市118酒店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赵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其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自驾车)接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宁阳县统筹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538-5391097

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8-5623042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月24日

菏泽开发区发布通告寻找次密接

2022年1月24日,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疾控中心办公室接到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疾控中心协查函,定陶区人员宋某某,男,1月20日在济南与确诊病例李某某同餐厅同时段用餐,同时宋某某为维尔康工作人员(发货),判定为密接。

经调查宋某某在1月22日16:00-17:00先后在菏泽经济开发区陈集镇汇合超市(国华路与文化路东北角)、兄弟酒水(陈集村陈孟路东段)逗留,在兄弟酒水购买啤酒1箱,与老板齐某某有短暂交流,现在齐某某已集中隔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可能与宋某某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区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聊城东昌府区紧急寻找密接者关联人员

2022年1月23日晚,聊城市东昌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聊城市疾控中心电话通知,高唐无症状感染者的1名密切接触者王某,现居住在东昌府区,要求予以管控。

东昌府区在第一时间对王某进行了集中隔离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截止到目前共排查密接王某次密接27人,涉及东昌府区15人,按要求落实了疫情管控措施,采集王某家庭环境样本15份,同楼道居住人员核酸样本18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余12人按规定进行了信息推送。次密集人员核酸样本15份正在等待实验室结果,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密接人员王某1月21日—23日的公共活动区域公布如下:

1.2022年1月21日中午,王某在高唐好再来羊汤馆进餐,13时10分左右离开,自驾车赴阳谷李台镇,16时左右与其同学赵某在其经营的畜牧服务中心(阳谷凤凰中路)短暂停留。离开后,自驾约18时左右到达莘县丽水家园小区同事朱某某家中,无外出,19时左右返回,约20时回到家中(聊城二中家属院)。2.1月22日,王某10时出门自驾车去高唐,11时30分左右在高唐汇鑫小区门口短暂停留,时间约2-3分钟,随即驾车返回聊城,14时左右到家。17时左右驾车到龙湾小区南门见同事短暂停留,时间大约2-3分钟。后自驾车去利民东路,在穆斯林饭庄大厅内短暂停留,时间大约2-3分钟。随后回到二中家属院,骑共享单车去开发区华山路鲁谣家宴饭店,18时50分左右到达,在206房间就餐。饭后,王某打车(鲁P-T3859)去建设路大浪淘沙洗浴中心,22时09分到达。24时左右打车(鲁P-T7595)离开,入住聊城二中东边格林豪泰酒店。

3.1月23日早7时王某在格林豪泰酒店旁边的众稻八宝粥饭店吃早餐,7时30左右步行回二中家属院家中,8时左右自驾去北城办事处辛闸村一朋友家中短暂停留,时间大约有10多分钟。11时左右,自驾到东昌府区皋东街和平医院院内做核酸,在家中未出门直到接通知集中隔离。

在此提醒东昌府区广大居民,2022年1月21日至23日与密接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报告,建议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当地村、社区,等待东昌府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控,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非必要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从疫情重点地区返聊后要立即向社区报告。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24小时疫情值班电话:0635-8419182

东昌府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月24日

济南维尔康市场封存冷链食品中多个检测样本初筛阳性

公 告

1月25日凌晨,我市在对涉外地疫情重点地区购进的冷链食品进行追溯和抽检过程中,在维尔康市场已封存冷链食品中发现多个检测样本初筛阳性,冷链食品存在一定疫情传播风险。请冷链产品存储、批发和销售等相关业务的公司及人员加强风险防范,发现相关冷链食品立即就地封存,并马上向所在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1月1日以来,从维尔康市场购买过冷链食品的市民,建议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市民在处理上述食品时要带好口罩、手套,对外包装进行消毒,食品进行清洗并熟化处理。

济南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来源:济宁疾控、央视新闻、泰山晚报、大众网聊城、济南时报、闪电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