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苏州市中医医院再次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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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院严格对照《江苏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创建活动,以评促建,不断强化医院内涵建设,努力提高医疗质量、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弘扬优秀医院文化。

多年来,苏州市中医医院先后获得全国中医药系统2018-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医院、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五级医院、第四届中国最美医院、中医药国际交流示范单位、中医药国际交流示范基地、2018-2019年度全国平安医院、江苏省健康单位、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状、苏州市抗疫工作先进党组织、苏州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集体嘉奖、苏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2018-2020年度苏州市文明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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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明单位”是江苏省委省政府对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环境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的最高荣誉之一。苏州市中医医院将以获此殊荣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扩大文明创建成果,努力推动医院实现新跨越,为书写更加光辉灿烂的吴医篇章作出更大贡献。(李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