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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上海,人人有责。记者今天从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松江区某桌球室经营行为违反《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控烟条例》),屡次踩“红线”,未履行禁烟义务,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本市颁布《控烟条例》后,松江区开出的首张“顶额”罚单。

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称,该所接到市民来电,反映某桌球室存在严重的吸烟现象。经调查发现,该桌球室曾因室内吸烟问题被多次投诉,并从2019年至今,被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累计作出4次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31000元。

仅隔数月,该桌球室再次因室内吸烟问题被投诉。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所执法人员接报后第一时间前往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见该桌球室内张贴有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部门电话,该场所台球桌旁休息区设置有盛放烟灰和烟蒂的烟具、打火机、香烟盒,台球室内弥漫着浓郁的烟味。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场所负责人对设置的烟具及烟蒂进行清理,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可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场所负责人表示,娱乐场所控烟难度大,不让顾客吸烟会影响生意,觉得“罚点钱没事”。

对此,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认为该桌球室经营行为违反《控烟条例》,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将立即整改,对室内吸烟现象进一步加强管理,发现吸烟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和制止,保证顾客拥有一个干净、整洁、卫生的公共环境。

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室内吸烟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都能自觉行动起来,吸烟者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吸烟者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说“不”,让《控烟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唐闻佳

编辑:吴金娇

责任编辑:顾军

图源:本报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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