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7日起,福州交警率先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高新区)实行酒醉驾举报制度,市民通过拨打110举报酒驾违法行为,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2000元。近日,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闽清县、连江县、罗源县、永泰县也纷纷加入了福州酒驾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全城群聊”。
春节假期临近
正是酒局、饭局多的时候
除了要做好个人防护
还要做到喝酒适量,酒后自律
不然就会上“光荣榜”
姓名:唐*松
车牌号:闽AD33929
酒精值(吹气):49mg/100ml
姓名:王*生
车牌号:闽A7BL66
酒精值(吹气):40mg/100ml
姓名:翁*
车牌号:闽AX7E08
酒精值(抽血):87.59mg/100ml
姓名:陈*号
车牌号:闽A32H2K
酒精值(吹气):54mg/100ml
姓名:郭*辉
车牌号:闽A651HA
酒精值(抽血):163.78mg/100ml
姓名:邓*禧
车牌号:闽AK7C65
酒精值(吹气):21mg/100ml
姓名:张*淋
车牌号:闽AM2C00
酒精值(吹气):62mg/100ml
莫把酒驾当儿戏
酒后驾车面临的成本和代价太大
广大驾驶人请注意
福州交警将持续保持夜查酒驾力度
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一个都不允许!
更多信息
拖移100余辆!
福州交警集中整治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近期,福州市马尾区交管大队在各大路口设置执勤点,对电动自行车 未 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骑乘电动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 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使驾驶人了解、熟知交通法律法规。
截至目前,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处罚200余人次,
受教育300余人次,
拖移100余辆违规电动车。
下一步,马尾区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一旦发现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将予以处罚。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交警也将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予以纠正。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加装伞、棚、挡风板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装置问题,发现后责令当事人现场主动拆除,并予以警告处罚。
据了解,车辆被扣留后,车主必须在15日内及时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办理涉案车辆返还线上申请。
经审查符合车辆返还条件的,系统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取车二维码给申请人。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应自收到短信通知之日起15日内携带取车二维码、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和行驶证到闽侯青口停车场及时领取车辆。
N海都记者 罗丹凌
综合:福州交警微发布
统筹:白白 编辑:杨吴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