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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

编辑:双一流高校

近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实施考古学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经研究,决定选取部分高校会同有关联合培养单位实施考古学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共13所高校和16个联合培养单位入选。

该专项的工作目标,是聚焦我国考古事业对现代考古领军人才的迫切需求,创新协同育人模式,为我国考古事业培养和储备一批创新能力强、具备国际视野的领军人才,形成现代考古高层次人才辈出新格局,为实现我国考古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各专项实施高校以考古学一级学科已录取博士新生和在读博士生为培养对象,每校每年选拔3—10名优秀博士生进入专项,实行学科交叉、校所(院)协同培养。专项实施周期为4年(2022—2025年),由研究生培养单位会同联合培养单位(可不局限于附件2),按照工作指南要求,从工作基础、专项设计、培养目标、重点举措、联合培养等方面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联合培养双方要签订完善的联合培养协议,明晰各方权责。

在支持保障方面包括:

(一)专项实施高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实施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实施工作,积极配置资源,加大条件保障,确保专项高质量实施。

(二)教育部将承担专项任务高校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根据培养能力、实施情况等实际予以专门支持,承担任务高校也要通过增量倾斜和存量调整予以配套安排。

(三)中央财政将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纳入专项的学生人数作为各校专项资金分配因素安排经费予以支持。

(四)联合培养单位设置面向专项博士生的科研课题,并提供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

(五)鼓励联合培养双方设立专项奖学金或助研助教岗位,支持专项博士生的学习生活。

(六)专项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成效评价的重要指标,以及动态调整专项引导资金支持力度的重要依据。

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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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