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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泉州热门房产投诉问题汇总:

涉及:晋江池店:大清柏景湾项目、当代万国城三期;泉港区:滨海星城、昌茂房地产;丰泽区:联成海韵山居;鲤城区:后坑安置小区;鲤城区:开元盛世壹号公馆;泉州台商投资区:鑫泉房地产(“鑫亿金融广场”);惠安县:鸿瑞小区,等。

近日,泉州有业主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反应自己在买房路上遇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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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池店镇:桥南柏景湾购房多年,未能办理房产证!

近日,有网友反映:晋江池店镇桥南柏景湾购房多年未能办理房产证,2017年购买该房产,合同承诺2017年12月31日前交房至今仍无法办理房产证;多年多次通过12345热线诉求,相关部门一直称验收未通过,便无下文,现诉求开发商能明确办证时间!

2022年1月12日,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回复:

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您反映池店镇大清柏景湾项目房产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经核实,柏景湾项目位于池店镇桥南社区,共1幢,总建筑面积20903平方米。该项目于2014年6月28日办理施工许可证,2014年12月8日办理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于2017年12月31日交房。目前项目基本完成施工建设,供电、供水、燃气、网络及广电已通过验收,正进行规划、人防、消防及其他相关验收工作。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会同相关部门到池店镇大清柏景湾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立即成立项目验收及交房处置工作小组,加大力度推进人防、消防、质量监督等相关验收工作,尽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待完成验收工作后立即通知业主交房并配合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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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池店镇:当代万国城三期延期交房!

近日,有网友反映:当代万国城三期购房时承诺2021年6月30日前交房,现在已经是2021年12月7日,还未交房,也没给出任何延期交房的说明。多次问开发商,他们无法给出交房的时间,只是叫我们等通知,不知何时是个头。

2022年1月12日,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回复:

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晋江当代万国城三期已办理完成规划、人防、环保、民政、园林、消防等验收,并于2021年12月24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正在准备交房相关事宜,待准备就绪后将第一时间通知业主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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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峰尾镇:滨海星城楼盘逾期迟迟不交房!

2021年12月21日,泉州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您反映的项目为泉港区万盛滨海星城工程,该项目于2018年9月动工建设,项目进度受2020年初及2021年9月两波新冠疫情影响,根据《市住建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因疫情防控造成建设工程工期延误和停工损失的,按施工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处理。我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建设速度,完成相关验收手续,尽早实现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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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昌茂房地产被诉逾期交房等违规行为!

近日,有网友反映:昌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交房、拒绝支付违约金等违规行为!

2022年1月11日,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回复:

一是逾期交房12个月,拒绝支付违约金问题。建议您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七条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X仲裁委员会仲裁。”二是未达交房条件提前发送交房通知,使业主奔走多躺问题。该项目于2021年11月19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已达到交房条件,我局将督促开发商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交房手续。三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设置诸多不合理不合法条款,导致买受人合法权益严重受损问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第3点:“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若您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可参照问题一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四是交房现场以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就拒绝交房问题。我局将督促开发商按合同约定进行交房,同时,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九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甲方(开发商)有义务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同时,作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有义务依照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向乙方(物业服务企业)缴交物业服务费。”建议您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缴交物业服务费。若您后续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电话87989826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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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联成海韵山居延期交房问题!

近日,有网友反映:按照购房合同,丰泽区联成海韵山居本应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但近日业主收到信函通知交房延期到2022年4月30日之前,家中两个小孩明年下半年都要升学到初中和小学,延期交房后小孩的户口就不能在2022年3月1日之前落户完成,也就不能就读小区所在片区的中小学校,这给我们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了极大困扰,上学难必将影响到小区的很多类似情况的业主,房产公司不能一封信函说延期延期,业主的损失谁来负责。

对此,2022年1月20日,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进行回复:

据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调查了解,建设单位确实因疫情因素,工期延长,致使工程延期交房。海韵山居楼盘所在服务片区小学为泉州市宝山小学,因您购买的小区延期交房,造成小孩无法在2022年3月1日前将户籍迁入丰泽区。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将会根据业主的需求情况,积极协调泉州市宝山小学接受您的孩子入读,到时候您可以凭购房合同、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该学校进行登记申请。

根据《丰泽区2021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小学毕业生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若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来电咨询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95-2250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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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后坑安置小区无法办理房产证!

2021年12月28日,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回复:

据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了解,鲤城区后坑安置小区建设单位是泉州市浮桥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目前尚未向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后坑安置小区项目首次登记,因此无法办理安置房转移(分户)登记。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多次与建设单位联系,督促建设单位完善办证材料,尽早申请办理项目首次登记。不动产依申请登记,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办理该项目首次登记申请后,将及时依法依规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项目首次登记办结后,您即可与拆迁指挥部联系,要求其协助办理安置房转移(分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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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开元盛世壹号公馆一楼业主占用公用通道!

2022年1月12日,鲤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进行回复:

据鲤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调查了解,该小区围墙在红线范围内建设,东、西侧均有入户大门。东侧大门可正常通行,西侧大门因一楼业主集资在原大门外私设门禁导致二三楼业主无法正常出入。我街道已第一时间发函责令该小区开发商泉州新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月17日前整改,拆除西侧私设门禁,恢复正常通行。您提及的没有正常规划出电动车停车充电位的问题,经核实,在小区东侧有设立电动车停车位及集中充电,您可到此处充冲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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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鑫泉房地产被诉违规交房!

近日,有网友反映:违规交房,没有规范验收的情况下通知交房;变更规划图纸,没有经过业主同意任意变更图纸;实际绿化面积和规范的绿化面积严重不符等问题。

2022年1月12日,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回复:

一、关于违规交房问题。根据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等有关约定:“交付时应符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开发企业反馈相关材料均可提供(详情可以向物业服务处咨询)。经核实,鑫亿金融广场南地块项目已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规划验收,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关于变更规划图纸问题。经核实,该项目于2018年5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今我局未收到建设单位申请变更规划的请求。

三、关于绿化面积严重不符问题。经现场复核,发现小区现场存在与原批复、验收不符的地方,我局已多次约谈并责令建设单位立即恢复原样,并于2021年12月14日将该项目私自变更的情况抄送区城市管理分局,由该单位进一步跟进处理,建议您向该单位了解咨询处理进展。

四、关于虚假宣传问题。此前业主代表协调会上我局已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说明:该项目开发企业为泉州台商投资区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预售时为泉州市鑫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小区命名备案、预售许可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正式文书中项目名称均为“鑫亿金融广场”,暂无法认定其存在虚假宣传情况。此外,企业股权变更属于正常商业市场行为,所谓“房地产品牌质量”也无强制标准、等级。除上述情况外,若业主有其他虚假宣传证据可以再提供,我局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跟进处理。

五、关于小区登记名称问题。经核实,该项目(含北地块、南地块)命名备案及投资项目备案为“鑫亿金融广场”,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在办理规划、工程、预售许可时为作区分在出具相关证书上分别标示“项目、南地块项目”,但小区名称始终以相关备案名称为准。经了解,住宅小区如需更名请小区业委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小区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经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通过后报区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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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鸿瑞房地产被诉墙面渗水等问题!

2022年1月19日,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回复:

经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您反映的项目为螺阳镇东风村鸿瑞小区,建设单位为惠安世茂鸿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墙面渗水问题,经现场进行核查,部分商铺墙面轻微渗水是前期因为广场未设置排水沟,积水导致渗水,目前建设单位正在进行整改。关于门口瓷砖破损的问题,经现场核实,因为施工过程中车辆行走导致,现已基本修复,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建设单位、物业进一步排查并整改。关于店面门口垫高问题,店面门口由于与市政道路存在高差现象,规划图已结合现场标高按最优设计进行施工,系按图施工,并验收通过。关于违法在2019年收取公维金问题,根据《关于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意见》(惠住建〔2012〕226号),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足额存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专户管理银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亦可委托开发商(建设单位)代收代缴。关于物业乱收费及配套服务不相符问题,经查,您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商业物业:3.5元/平方米。关于店面门口几个台阶出入口违规画停车位问题,经查,该项目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店面有主出入口,通道及台阶均有避开停车位置,不影响行人过往,该车位系规划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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