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习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1月24日,“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发布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举行,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第二次发布年度典型案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会上发布了十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个检察机关依法不予监督的案例。据介绍,检察机关不支持当事人提出的不合法监督申请,同时针对当事人反映的实际问题和合理诉求,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协调会等方式,最终促进涉案双方沟通,进而化解了问题。法学专家认为,该典型案例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实事求是,也体现了行政检察工作落到了实处。

最高检官网介绍,2016年3月,湖南某市的胡某所在的村民小组被纳入征收范围,该组与当地镇政府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胡某未在协议上签名,也未领取补偿款。2018年3月,镇政府对该组部分地上青苗予以铲除,胡某认为该行政强制行为违法,将政府诉至法院。据介绍,胡某先后提起5次行政复议和5个行政诉讼,其中除强制迁坟经复议被确认程序违法外,提出的诉讼均败诉。

据介绍,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认为,胡某未提供其对涉案林木的权属凭证,镇政府依据和村民小组签订的补偿协议,对相关林木予以铲除并无不当,但胡某“补偿太少”的实质诉求有合理之处。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同时,对行政机关执法不文明和法院违法采信证据但未影响裁判结果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

最高检官网显示,针对胡某的核心诉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召开听证会、协调会,为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真实想法提供平台,有针对性地对双方观点进行释法说理,促进双方真诚沟通、互谅互信,促使胡某放弃不合理诉求,双方回归法治轨道解决补偿分歧。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在依法依规补偿范围内给予合理补助,双方重新签订补偿协议,胡某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全部争议一揽子化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在发布会上点评称,这个案子是十个案例中检察机关不予监督,但是又采取了解决问题的实质性行动的典型案例。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我国的行政检察工作不仅是在数量有所增长,检察工作也逐渐得到落实。这个案例就很好地体现了“做实检察工作”这一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实事求是。本案中,检察机关介入后,发现案件的处理没有问题。所以,检察机关秉持了实事求是态度,一方面介入了监督,在另一方面也对不合法的监督申请说“不”。

二是案例体现了行政检察面向实际、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否了之。该案中当事人提起了5次行政复议和5个行政诉讼,说明实际问题尚未得到充分的解决。检察机关把基层治理当中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通过法制化轨道来化解。

三是依法落实,检察机关采取明确措施,在法律监督的框架内依法去化解这些问题,包括程序上的依法,比如召开听证会、协调会、调查会。另一方面严格坚守法律的标准,按照法律的标准程序来处理问题。

四是通过法律上的关系维护,化解实际问题。这个案例体现了行政检察工作发挥实效,且不仅仅体现了个案中的实效,也体现了制度层面的实效,因此非常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