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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国有央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大肆倒卖进口原油。

经核查调查,2006年6月,该央企的燃料油公司将40万吨进口原油以“调和燃料油”名义销售给山东滨化集团,中石油由此开始倒卖进口原油行为。

多年来,中石油累计倒卖进口原油1.795亿吨,共销售给115家地炼企业。

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严重扰乱了油品市场秩序,助长了违规地炼企业落后产能盲目发展,助长了一些地方违规审批地炼项目,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造成了国家财政税收的流失,严重败坏了国有央企的声誉。

近日,中国有关部门对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问题进行处理——对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违法违规获利予以追缴。

对责任人的处理是,要求中石油集团有关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燃料油公司有关负责同志,认真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正确履职尽责——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维护”,加强“四个依法”,打造“四个环境”,建立“四个公平”……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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