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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近年来,在我区建设“平安北仑”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时刻,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或挺身而出勇斗歹徒,或不怕牺牲抢险救灾,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新时代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和高尚情操,谱写了人间大爱,为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宁波市北仑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经公安机关确认,区政府决定:给俞海波、吴建江2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颁发证书,发放奖金;给谢盛夫、谢孝龙、罗好、史济珍、张明辉、朱建国、陈林林7位同志嘉奖,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和宝贵精神财富,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北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北仑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一、记个人三等功名单(共2名)

俞海波 柴楼村村干部

吴建江 大碶街道军人服务站机关干部

二、嘉奖名单(共7名)

谢盛夫 大碶街道柴楼村村民

谢孝龙 大碶街道柴楼村村民

罗 好 新碶街道韵达快递公司快递员

史济珍 北仑煌烽物业员工

张明辉 霞浦街道综治办普通办事员

朱建国 宁波市伟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

陈林林 宁波裕民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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