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中储存烟花爆竹?拘留!

近日,托克托县公安局持续开展禁止非法燃放、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宣传检查工作,新营子派出所于巡逻防控工作中查获一处居民住宅南房内存储烟花爆竹,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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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晚21时许,托克托县公安局新营子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例行巡逻防控工作中发现:位于新营子镇宋某某的住宅南房内发现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新营子派出所民警立即对宋某某住宅处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宋某某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经查证,宋某某明知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仍存在侥幸心理,在未取得存储爆炸性物品的资质情况下,且没有任何消防安全措施的南房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十条之规定,对宋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托克托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居民,请大家主动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对非法购买、运输、储藏、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

来源:平安托克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