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宁市公安局侦破砸车窗盗窃案5起

其中带破其他市县盗窃案3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今年1月14日,在万宁市石梅湾旅游公路发生几起砸小汽车车窗盗窃车内手机、现金等财物案。案发后,万宁市公安局侦查分局(筹备组)立即联合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侦查部门、辖区新梅海岸派出所开展侦查。

经查,发现万宁市东澳镇的崔某(男,38岁)、陈某(男,47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发现近期在琼中县发生的三起砸车窗盗窃案件崔某、陈某也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20日,在侦查分局(筹备组)、网警大队及新梅海岸派出所的支持下,巡警防暴警大队联合东澳派出所在东澳镇将嫌疑人崔某抓获,同日,东澳派出所联合驻神州半岛治安组在东澳镇分洪村将陈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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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二:嫌疑人崔某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崔某、陈某交代了在万宁石梅湾旅游公路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案2起。经民警扩线深挖,带破琼中县砸车窗盗窃案3起。

目前, 犯罪嫌疑人崔某、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万宁警方提醒:

近年来,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时有发生,尤其是春节临近,这类案件极易高发,一些粗心大意的车主往往把手机、手包和现金之类的随身财物放在车内,犯罪分子趁着无人看管之机,砸毁车玻璃盗取车内财物。这类案件的发生,使车主的财物受到损失,危害社会治安稳定。针对此类案件,万宁警方分析此类案件的特点,并提出防范建议:

一、案件特点

发案地点

多为路边(尤其是海边公路)、无人看管的非停车场所。很多车主把车随意停靠在无人看管的路边或空地,由于周围光线较差,人流少,给作案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作案对象

多为放有明显财物的车辆。一些车主为图方便将财物存放在车内。一些犯罪分子往往是发现了车主存放财物,才锁定作案目标,砸毁车窗,盗窃车内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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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手段

直接用硬物砸坏轿车玻璃后拉门锁,随后盗走车内值钱的物品或现金。这类案件不仅使车主的财物受损失,车窗等也会被毁坏。

二、 防范建议

1、停车时,尽量避免将车停在人迹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尽量选择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有监控录像的区域,并将车窗关好,车门锁好,最好手动确认车门锁好后才离开。

2、停车时,不要在车内留有现金、笔记本电脑及其他贵重财物,以免被盗,给您造成损失。

3、即便没有贵重物品,也不要将包、整条香烟等放在车里。实在不想带在身上,可放在后备箱,防止窃贼见财起意。

4、最好给车加装相关电子和防盗报警装置。一旦发现被盗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协助警方调查。

大家要积极行动起来,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下手之机。

来源:平安万宁

编辑:林虹锐

审核: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