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全域禁燃禁放!
任何人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夏邑这两个人,顶风作案,被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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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0日16时许,违法行为人孙某在夏邑县城关镇新兴社区燃放烟花爆竹被夏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孙某作出2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2022年01月21日20时,夏邑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街面巡逻时,发现城关镇步行街刘某文具店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若干箱。夏邑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并收缴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来源:掌握夏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