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鹤山市委召开十三届第19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听取5个党组2021年工作报告,研究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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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华景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冯细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冯伟华,副市长,以及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镇(街)党(工)委书记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2021年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全局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鹤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会议研究了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议题、日程等事项。

会议决定,鹤山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于2022年1月下旬召开。

会议还对安全生产和开年经济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具体部署。

会议要求

● 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节前节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周密部署,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安定祥和。

● 要组织开展好各类“送温暖”活动,加强对弱势群体、老党员、退役军人等的关心关怀和服务保障力度。

● 要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部署开展好各类促消费活动。

● 要加强春节气氛的营造,做到热热闹闹、喜迎新春,让全市人民平安祥和欢度新春佳节。

● 要谋划推动新一年的工作,梳理工作情况,补齐短板弱项,把招商引资和暖企行动落细落实落具体,进一步加强发展支撑,提升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