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期,南康军以北有个小村子,村里有个名叫叶翔的年轻书生。此人出身寒门,埋头苦读十多年,奈何家中无钱无势,连个举人都考不上。心灰意冷之际,他寄情山水,开始四处游历。

这年秋日,叶翔来到了西京洛阳。繁华的洛阳城内,仍旧有许多受冻挨饿的流民,看着这些吃完上顿没下顿的贫苦百姓,叶翔心中十分不忍,在此呆了三天后,叶翔决定回家继续读书,走上仕途,成为造福百姓的父母官。

离开洛阳城后,他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小村庄落脚,村头有个破旧的狐仙庙,这让叶翔有些惊讶。大多村子供奉的都是土地公,这里供奉的居然是狐仙,这让他十分好奇,毕竟在有些人眼中,狐仙的出现总会带来不详。

来到村里的一个小酒馆,他刚好听到有两个村民在谈论这个狐仙庙,便主动上前搭话,这才知晓了狐仙庙的来历。

原来二十年前,这个村子爆发了一场瘟疫,当时全村的人都染上了瘟疫,郎中们寻找了许多办法,均无法将其治愈。为了防止瘟疫传播,官府派兵封锁了整个村子,并准备等所有人死后,放火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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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所有人留在村子里等死之际,一只全身雪白的狐狸跑进了村子,有人看到它吐出一颗金丹漂浮在空中,刹那间,原本晴朗的天空顿时乌云密布,雷声滚滚,不一会便下起了绵绵细雨。

神奇的是,雨过天晴后,所有染上瘟疫的患者全部奇迹般地康复了。人们都说这是狐仙显灵,这才救了全村人。因此,大家才修建了这座狐仙庙,并日夜供奉。更神奇的是,自从有了这座狐仙庙,村子里就再也没发生过什么意外,风调雨顺,村民们的生活也渐渐好了起来。可没多久,意外发生了。

有天傍晚,一个喝醉的屠夫路过狐仙庙,准备进去拜拜,并随手将自己的一包肉干扔到了一旁。可他上完香后却发现,有只白色的狐狸正在偷吃自己的肉干,屠户恼羞成怒,居然抽出腰间的屠刀,直接将狐狸给砍死了。

狐狸临死前发出的惨叫,引来了村民,当村民们看到狐仙庙中的惨状时,都被吓了一跳。起初人们都并未当回事,可到了第二年秋收之际,村子却忽然爆发了蝗灾,所有的粮食颗粒无收,饿死了不少人。有人觉得这是狐仙在报复,一时间迁怒于狐仙庙,便将庙给砸了,狐仙庙也就此荒废。

叶翔听后半信半疑,毕竟他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神,可这俩人讲的有鼻子有眼,他也发现那些路过狐仙庙的人,好像都有意要避开它,这倒激起他很大的好奇心。

之后,他又在村子里逗留了几天,从别人口中也听说了许多关于这个狐仙庙的传闻,但都相差不多,他也失去了兴趣,并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这天午后,叶翔刚走出村子,天空却忽然下起了大雨,整个道路都变得泥泞不堪。他扫视四周,发现那座狐仙庙就在自己面前不远处,他也没多想,立马冲了进去。

大雨一时半会停不了,他只好暂且在庙中避雨。刚走进狐仙庙,他就闻到了一股很浓的霉味,里面的东西大都已经损坏了,好在屋顶并无大碍,遮风挡雨倒不是问题。叶翔径直走到狐仙的雕塑前,雕塑虽然破旧,但十分完整。叶翔想起村里关于狐仙的传闻,随即恭敬地鞠了一躬,淡淡道:“狐仙大人,小生路过贵宝地,还望行个方便!”

叶翔虽然并不相信狐仙的存在,可从村民所讲述的那个故事中,他发现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狐狸偷吃了屠户的肉干所引起的,之后的天灾人祸,狐仙庙却成了人们的发泄点,这倒显得村民们有些不知好歹,恩将仇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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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翔也没多想,找了些干草铺在一个角落处躺了下来,看着窗外的雨滴,不知不觉便睡着了。睡梦中,他发现狐仙庙中的雕塑居然活了过来,只见一头雪白的狐狸跳下神桌,紧接着被一团白光包裹。不到一盏茶的功夫,狐狸居然变成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

美女缓步走到叶翔跟前,眉眼含情的看着他,不等叶翔反应过来,美女便轻轻揽住了他,并吻了上去。叶翔的大脑瞬间变成了一片空白,反手抱住了女子,并与她行了周公之礼。

当叶翔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窗外的雨也已经停了。回想起夜里那个神秘的女子,叶翔明显意犹未尽,可就在他起身之际,却发现自己的小腿上出现了一个用红绳绑着的黄色铃铛。

诡异的是,不管自己如何晃动,这铃铛都不会发出任何响声。叶翔一头雾水,伸手想要将铃铛摘下,可那铃铛好像长在了自己皮肉里,稍一用力叶翔就会疼得直打滚。

看着腿上的铃铛,想起昨夜的美梦,叶翔总觉得这跟狐仙有关系。为此,他回到村子,询问村里的老者,想看看他们是否见过这些铃铛。可那铃铛除了不会响,并没什么特别之处,村民们也不清楚它的来历。

就在叶翔束手无策之际,一个老者告诉他,可以到洛阳城的南市找个道号为一本的道士,他经常在南市讲道,据说他见识广博,有除妖捉鬼之能。按照老者的介绍,他很快便找到了这个一本道士。

一本道士在得知他的遭遇,并看到那个铃铛后,眉头微皱,并立刻抓起他的胳膊放在耳边听了听,随即淡淡道:“你有喜了!”

叶翔听后大吃一惊,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有喜,再看眼前的道士,邋里邋遢,哪有一点仙风道骨的模样,他便认为一本道士在瞎说,扭头就要离开。道士却不慌不忙道:“此铃名为天门铃,乃是一种法器,准确的说,是一种妖器!”

叶翔听后微微一愣,莫非这道士真的知道些什么,思虑再三,他还是扭头留下了。从道士口中得知,天门铃是一种十分邪乎的东西,此物有个特点,那便是不会响,但它并不是坏了,只要遇到给自己绑上天门铃的人,它才会响。另外,天门铃只要戴上,就会连接皮肉,除了天门铃的主人,没人可以将它取下。

在给叶翔检查时,道士的确发现他的丹田处有异动,这才说他有喜了。如今看来,他腹部的异常,很有可能和天门铃的主人有关,而将天门铃绑在叶翔身上,很有可能就是为了保护他腹中的东西。

叶翔听后一脸震惊,莫非这天门铃就是梦中那个美女给自己戴上的,可她在自己腹中留了什么,为何如此煞费苦心?叶翔本想求一本道士将其取出,可一本道士却摇头叹息道:“天门铃不是一般人能够抗衡的,贫道法力微薄,实在无能为力!”

叶翔听后十分沮丧,这么说,那他岂不是要一辈子带着这个邪门的东西。道士却劝慰道:“公子不必太过担心,你腹中的东西对你无害,说不定等你生下来之后,真相自然就会浮出水面!”

叶翔十分无奈,可如今也只能等天门铃的主人出现了。自那以后,他便定居在了洛阳城内,他一边埋头苦读,一边和道士研究取出腹中之物的方法。

眨眼间三年过去了,叶翔跟个孕妇一样,肚子鼓的像皮球,他担心别人笑话,便一直窝在道士给他提供的住所中,从未出门。直到这天夜里,原本月朗星稀的天空,瞬间被一团乌云遮住,雷神滚滚。天有异象,道士立马猜出,叶翔腹中的东西就要出世了!

他立马赶到了叶翔身边,果不其然,叶翔的肚子此刻疼得要命,可男人如何生产,道士一时间也犯了难,总不能直接拿刀将肚子刨开吧。就在两人束手无策之际,天门铃居然自动脱落,并漂浮在了半空中。

下一秒,三年未响的天门铃居然发出了剧烈的铃声,叶翔一阵恶心,随即从嘴里吐出了一个发光的圆球,天门铃则直接吸附在了光球上。

一切异象消除后,叶翔和道士发现,这个光球里居然是一只小狐狸,而天门铃此刻就帮在它的一条前腿上。就在二人围观之际,狐狸忽然睁开了双眼,随后身体瞬间产生了变化,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变成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叶翔则一眼认出,她就是三年前他在梦中见到的那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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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缓步来到叶翔面前,躬身行礼:“多谢恩公帮我重塑肉身,从今以后,奴家就是你的人了,这个天门铃就送给恩公当礼物吧!”

原来,这个女子就是当年消除瘟疫的狐仙,而她的真身就是那个偷吃屠户肉干的小狐狸。当年她不惜现身,解救了被瘟疫折磨的村民,谁曾向这些人恩将仇报,不仅毁掉了她的肉身,还砸毁了那座庙。

狐仙没办法,只好将自己的神格藏进了狐仙庙的塑像当中,并等待有缘人,而那个天门铃则是她的本命法器,储存着她的全部法力。由于没人供奉,她的神格也逐渐消失,在这生死存亡之际,叶翔出现了。

叶翔为人正直,和善,正是帮助她重塑肉身的有缘人。就这样,狐仙托梦将自己的神格放进了叶翔的身体里,并在他精血的滋润下,逐渐恢复了人形。

叶翔听后一脸震惊,可看着眼前的少女,他又不得不相信这个事实。自那以后,他便和狐仙住在了一起,而他多年的埋头苦读终于没有白费,两年后,他高中状元,当上了大官,而他也将狐仙娶为了妻子,而那个天门铃,则成了俩人的定情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