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返乡潮也来临。有些地方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对待返乡人员也很温馨。比如山西,在将返乡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之余,加强对隔离人员关心关爱,提供高品质生活服务和高质量心理疏导,确保隔离人员过一个安全健康祥和的春节。与此相反,有些地方工作就引发了非常大的争议。比如,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县长董鸿,就对返乡人员颇不友好,其表态称,那些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恶意返乡人员,“只要返回,先隔离再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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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返乡本是一种传统习俗,所谓“恶意返乡”,其荒谬性自不待言。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对于人身自由的剥夺只能由法律规定,是不能凭县长一句话或者一个土政策就能拘留人的。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可处警告、罚款甚至拘留,但《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才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含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更是由国务院决定。

中高风险地区也应具体分类,县级政府根本无权实施封锁、发布决定或明令禁止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或者返乡的。尽管对从这些地区返回的人员实施隔离是防治传染所必须,也符合《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但予拘留是赤裸裸违法的。

对正当的权利和需求缺乏尊重,动不动就耍官威,以手中的权力威胁、震慑返乡人员,因此引发巨大舆论争议并不意外。新冠疫情已经跨越三个年头,向大城市抄作业也不是什么难事。不懂得精准防范、精准施策,不懂得依法治理和尊重群众权利与需求,仍然采取堵、截等最原始的手段不知改进,仍然采取简单的“一刀切”措施,不惜伤害无辜、人为制造不便、人为破坏家人团圆,显然是懒政与治理能力低下的表现。

类似欠妥的做法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1月2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先隔离再拘留、返乡中途被迫折返、“一刀切”强制隔离等防疫乱象,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在会上表示,对于来自不同风险区域的返乡群众,各地要分类、分区精准落实防控措施,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一刀切,防止层层加码。

据媒体梳理,各类加码政策在各地时有出现,不过在政策细节存在差异而已。近来此话题持续受到关注,各地不妨对照审视,还望在严加防控的同时,切实提高精准防控、科学防控和依法防控的能力,推动高质量、高层次的治理,而不是简单粗暴“一刀切”、无端牺牲群众权益和需求。 □吴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