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药店“哨点”作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自1月13日起,我县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大对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检查力度。近日,我县2家药店因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责令其停业整顿,现予以公开曝光。

1. 宁阳县合民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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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未严格落实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部分疫情防控记录不规范。

2. 泰安回春医药有限公司鹤山店

存在问题:未严格落实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部分疫情防控记录不规范。

全县药店要引以为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提高防范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思想行动不松懈,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底线。

来源: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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