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邻近年末,魏某周满脸忧愁来到藤县人民法院金鸡人民法庭,称要起诉要求他朋友魏某生夫妻及儿子三人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魏某周称,其与被告本来是好朋友,2018年时三被告因经济困难向自己借款50000元。一年后,被告支付了一部分利息,又再次向原告借款6000元。近年来,原告因各种原因导致经济困难,曾经多次向三被告追讨借款本息,但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还款,导致原告不得不到处借钱以维持生活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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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法庭庭长欧兰了解案件情况后,立即安排干警尽快送达,以推进案件尽快审结。2022年1月12日下午6点30分,在主办法官欧兰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一致达成调解协议,三被告自愿在2022年7月31日前分期把借款本息全部偿还清楚给原告。

2022年1月18日,金鸡法庭派出干警向被告送达调解书,同时进行案后释法。第二天上午,被告就带着他女儿来到今天法庭,在向欧兰庭长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后,被告女儿当即表示,她代父亲立即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全部借款本息及预交的受理费6.7万多元。中午12点40分,在收到款项后,原告即向被告出具了收条,双方在法庭内握手言和。原告满脸感激向欧兰说到:“这次真的太感谢欧法官,否则我都不知道这个年怎么过,别人都到处向我讨债过年了”。

“为人民排忧解难、为群众办好每一件实事是我们全体法院干警应尽的义务,希望今后遇到类似情况仍然选择相信法院、相信法律!”欧兰法官表示。

来源:藤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