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

《长治市新建商品房“房证同交”工作方案》

方案中明确

我市潞州区范围内

2021年7月1日后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

全面推行“房证同交”工作

2021年7月1日前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且具备条件的开发项目

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

鼓励开展

“房证同交”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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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新建商品房“房证同交”工作方案》旨在通过流程再造、并行办理、限时办结、信息互认共享等措施,实现交房时住权与产权同步到位,从源头破解不动产证办理难、办理慢问题。

相关部门要采取多测合一、联合验收、规范买卖合同、调整缴税流程、明确登记时限等创新举措,优化审批流程,打通审批环节,实现新建商品房从开发建设到不动产颁证全流程精准高效服务。

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