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
《长治市新建商品房“房证同交”工作方案》
方案中明确
我市潞州区范围内
2021年7月1日后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
全面推行“房证同交”工作
2021年7月1日前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且具备条件的开发项目
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
鼓励开展
“房证同交”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
《长治市新建商品房“房证同交”工作方案》旨在通过流程再造、并行办理、限时办结、信息互认共享等措施,实现交房时住权与产权同步到位,从源头破解不动产证办理难、办理慢问题。
相关部门要采取多测合一、联合验收、规范买卖合同、调整缴税流程、明确登记时限等创新举措,优化审批流程,打通审批环节,实现新建商品房从开发建设到不动产颁证全流程精准高效服务。
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