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琐事,男子武某竟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1月20日,娄烦县公安局消息,警方已对武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15日,有群众向娄烦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警,称在县城某小区一居民楼内,一名女子正被丈夫殴打。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经了解,今年以来,30多岁的男子武某因家庭琐事,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公安民警曾多次出警,对夫妻二人进行调解,并对施暴人武某下达了《家庭暴力告诫书》。然而,武某不思悔改,不寻求解决之道,于1月15日再次实施家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城关派出所依法对武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若是选择一味忍让,未必就能换来家庭的和谐美满。”民警提醒,对家暴“忍气吞声”,不仅不能解决矛盾,还有可能会让施暴者变本加厉,引发新的暴力行为。对家暴行为,受害方应该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大声对家暴说“不”。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记者 刘友旺 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