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一男子当孩子的面对妻子进行家暴一事备受网友关注。

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此前报道,涉事男子系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某飞。1月20日凌晨,陕西新丝路公司发布声明,已将王某飞停职,并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事情发生后,警方和妇联也第一时间介入处理。

1月22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获悉,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根据法律,对丈夫王某飞处五日拘留,对妻子王某给子批评教育。

事件回顾:男子持续殴打妻子长达一分多钟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1月19日13时许,一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曝料称,咸阳市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家暴妻子,他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网传监控视频显示,男子一共殴打其妻子近一分多钟,监控存档下还有多段家暴的视频。在男子家暴时,他的孩子正在旁边号啕大哭,大喊着“爸爸妈妈”。但该男子仍旧无动于衷。妈妈则对孩子说:“不要害怕。”随后,一名红衣女子将孩子带走,男子继续殴打其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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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晚,咸阳市网络举报中心发布辟谣信息:经查证,该视频信息中实施家暴行为的男子并非我市工作人员,现已将掌握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发布不实信息的账号进行调查。

20日凌晨,陕西新丝路公司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某飞殴打妻子事件,对他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王某飞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公司已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

20日下午,西安市灞桥区公安分局在其官方微信“灞桥公安宣传”发布警情通报称:1月19日,我局接王某报警称:其在家中被丈夫王某飞家暴。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1月18日,夫妻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王某飞殴打了妻子王某。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处理中。

此外,陕西妇联也在其官方微博上针对该事件发声:陕西省妇联高度关注王某飞家暴事件,对施暴人这一恶劣行为进行强烈谴责!我们将根据受暴当事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等。国家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结果:男子被拘留五日

据媒体报道,网友“没有兴趣爱好者”转发疑为家暴事件中女方讲述痛苦婚姻的文字,女方讲述了怀孕、生产后的种种冷遇:“后来怀孕了王某飞家里没有任何人打过电话问过一句……包括坐月子他们家也不管不问”“从不到1岁开始我妈24小时一个人给我带娃,2年多他们家去看孩子的次数不超过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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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对于王某飞的家暴行为,疑似为家暴事件中的女方表示不是第一次:“打我也不是第一次了,怀孕的时候打我,坐月子的时候骂我骂我妈,50多天的时候生气把我娃使劲扔在床上,后面太多次我都忘了。”

值得一提的是,据媒体报道,18日当天,双方因为琐事发声争执后,妻子王某也动手打了丈夫。随后,王某将丈夫殴打她的视频发出引发舆论关注。

1月22日,潇湘晨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获悉,经核查,1月18日晚,王某因家庭琐事与王某飞发生争执,王某过激言行导致双方冲突升级,继而王某飞殴打王某,造成王某局部软组织损伤。

调查期间,夫妻双方均认识到各自错误且互相谅解。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和案件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飞处五日拘留,对王某给子批评教育。

警方提示,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夫妻之间应互相关爱,和睦相处。遇有家庭矛盾,双方应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冷静处理。遭遇家庭暴力应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 实习生 杨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