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市区环市北路与马牙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名女士受伤昏迷,肇事者竟然迅速逃离了现场。民警到场勘察后发现,这起事故并不简单,背后另有隐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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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傍晚6点多,交警市区二大队民警接到110指令,在市区环市北路与马牙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交警市区二大队四级警长 郑东辉:

我和江警官和吕警官三个人就马上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以及走访,在现场就发现了一个受害人是一名女士,和一辆摩托车倒在地上,受害人是昏迷的。肇事车辆是逃逸了,有一名热心的市民向我们提供一个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提供这个车牌号码我们第一感觉就是说是不是这个市民报的这个号码是错的。

热心市民提供的车牌号码与揭阳本地的车牌号码不符,这让案件瞬间陷入了僵局。

交警市区二大队四级警长 郑东辉:

我们马上去查询了车牌,查不到,我们揭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中间有两个字母的号牌,所以我们就确定这是一辆假牌车辆。

随后,警方迅速在周边走访群众和商铺,并调取大量监控视频,追寻嫌疑车辆的去向。

交警市区二大队四级警长 郑东辉:

我们通过了海量的监控视频去查找,违法嫌疑人他的反侦察意识很强,他是一路都是戴口罩,然后小车的遮阳板也放下来了,我们治安卡口也看不到他的容貌,增加了很大的侦查力度。我们通过了很多监控发现他这辆车平时不止挂这个号牌,还有其他的号牌,我们到12月2日的时候才锁定这辆车,发现这辆车再次进入我们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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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车辆再次出现,这让办案民警十分兴奋,考虑到嫌疑人的反侦察意识非常强,民警准备来个“瓮中捉鳖”。

交警市区二大队副大队长 林晓波:

因为前期我们经过侦查,发现这部车三个月之内用了四副车牌,不同号码的车牌,所以认为这部车肯定有其他重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就用民警穿便装开一辆便车,普通的小货车到他停车的地点,故意制造一宗轻微的车损事故。

车损事故发生后,警方多方联系嫌疑人,但其迟迟不肯现身,一个星期后,嫌疑人才委托代理人前来交警大队处理事故。

交警市区二大队副大队长 林晓波:

过了大概一个星期以后,这个嫌疑人就通过他经常接触的理发店的老板,委托他作为代理人,过来我们大队处理我们当时故意制造的这宗假事故,经过互相试探,获取他信任。

民警取得代理人信任后,经过循循善诱,耐心等待嫌疑人现身。直到近一个月后,嫌疑人终于出现,随即就被民警一举抓获。

交警市区二大队副大队长 林晓波:

最后在29日,12月29日这宗事故就从扣这部车到收网是经历了27天,最后他还是终于到车场那边放车,经确认,跟我们之前排查的确实是同一个人,所以那时候我们魏教导员决定收网,把这个犯罪嫌疑人何某控制,在大队进行调查,他对他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何某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那么,当时他撞了人之后,为何会选择驾车逃逸?其中又有何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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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何某是河北人,1988年出生,没有固定职业,经常受雇于他人,帮人运输货物。因还涉嫌其他违法行为,所以撞伤人后,他迅速逃离了现场。

交警市区二大队副大队长 林晓波:

据他供述,他心里面想,因为他知道他运输的货物可能涉嫌违法,他也不敢在现场逗留,另外一个当时他使用的车牌号,这个车牌是套牌的,使用其他的伪造套牌,所以他不敢停留,怕跟警方接触,因为接触以后可能会受到法律更加严厉的惩罚。

犯罪嫌疑人何某因肇事逃逸、伪造号牌,交警部门依法对他进行行政处罚并处罚金。

交警市区二大队副大队长 林晓波:

肇事逃逸最终会处以罚款2千元,并处拘留15天,还有驾驶证记15分的处罚。车辆上路要上好牌,要取得合法手续才能上路行驶,使用伪造号牌可以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5千元的处罚。

警方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何某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交警市区二大队副大队长 林晓波:

我们带他到车里面进行车辆搜索的时候,从车里面搜索其中就有三副不同号牌的牌证,还有两部对讲机,之后还有他后排座椅也全部拆掉,可能是用于装卸什么货物,用来囤放货物。还在他车里面搜到一个手机,手机里面没有卡,但从手机里面的残留信息就是看得出他是受某一个人的指使,到哪个高速口下高速,要去哪里,跟谁接触,在残留信息都可以体现有这些不正常的信息。

目前,何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交警市区二大队副大队长 林晓波:

从何某涉嫌的其他违法犯罪里面,侦查以后,一共抓捕了5个犯罪嫌疑人,这宗案子从一个普通的交通逃逸案件,扩线深挖,多警种合力之下,打掉了一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