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自规局#2021年12月31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我市更新后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更新背景

为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要求,我市于2019年3月底发布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2020年8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抓紧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682号),明确了已到基准价调整的“窗口期”。为实现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的合理、平稳衔接,强化矿产资源出让收益管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对基准价更新的安排部署,我市按规定委托四川省地平线矿产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我市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更新工作。

二、本次更新的主要变化

(一)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按矿种大类划分

2019年发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对矿种的具体用途进行了细分,如石灰岩具体分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石料用灰岩。而本次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更新的各矿种按大类进行划分,不再细分其具体用途。宜宾市范围内的矿种分别为煤炭、硫铁矿、玄武岩矿、石灰岩矿、砂岩矿、粘土矿、页岩矿、方解石、铝土矿、岩盐矿、白云岩矿、地热水、矿泉水、铜矿、铅锌矿、菱铁矿、钼矿、锶矿、萤石矿、重晶石矿。

(二)细化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标准和要求

一是探矿权勘查阶段调整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二是根据探矿权勘查成果的实际情况,对探矿权内获得资源储量和未探获资源储量进行了细分,即以探获一定资源储量的探矿权、未探获资源储量的空白区探矿权分类。其中,对探获一定资源储量的探矿权,按照资源储量和勘查阶段制定探矿权基准价,对未探获资源的空白区探矿权,按照出让面积制定探矿权基准价。三是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出让市场基准价原则上按照矿山生产规模来测算。

(三)取消了区域限制

根据当地的经济发达程度,2019年3月发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以行政区划为单元按“一类地区”、“二类地区”划分,“一类地区”相对“二类地区”经济较发达,交通运输条件更优越,同类矿种的基准价相对较高。本次取消了区域限制,真正体现“基准价”区域中的最低指导价原则,实际操作过程中更科学、更方便。

(四)基准价总体呈上升趋势

本次更新后的宜宾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总体水平较2019年我市公布实施的宜宾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水平有所上升。如煤炭由原来的2.93元/吨上升到4.88元/吨;硫铁矿由原来的0.85元/吨上升到2.57元/吨;石灰岩由原来的0.63元/吨上升到0.85元/吨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更新前后采矿权基准价对比图

更新前后空白区探矿权基准价对比图

三、更新后的合理性

本次更新后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是在当前宜宾矿产品市场销售价格进行测算的基准价基础上,综合近两年宜宾市矿业权出让、矿产品的价格行情变动和川南地区同类矿种基准价综合测算得出。如无烟煤,泸州市4.96元/吨,宜宾市4.88元/吨;石灰岩,泸州市0.88元/吨(露天开采),宜宾市0.85元/吨,更新后的基准价与相邻市同类矿种的基准价基本一致,符合当前宜宾市矿业权市场和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

解读机构: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联 系 人:易德文

电话:0831-2326300

来源: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