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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贺墓中出土的简牍

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的刘贺墓中

曾出土了5200余枚简牍

近日

海昏简牍研究团队

从这些简牍中释读出一封诏书——

国除诏书

据诏书整理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

副研究员杨博介绍

这是迄今发掘出土的

首份西汉国除诏书实物诏书

记录了刘贺去世后

海昏侯国除国的历史

其中一些内容为史之未载

如刘贺的去世时间

▲图为墓中刚出土的残牍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诏书木牍形制为汉一尺

(大约相当于今天的23厘米)

书写格式为两(竖)行

书写文字为隶书

是标准的“罪免”诏书

国除诏书的流程为

地方官员提议

→中央官员会议

→皇帝同意后成为最高意志

→向地方逐级传达

有着清晰的成文过程

与确切的转发记录

基本构建出较为完整的

汉代高等级文书成文流程与传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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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初步清洗修复后

部分残牍的红外扫描照片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图

杨博介绍说

国除诏书提供了刘贺及其家族的

史实、昌邑王国与海昏侯国的基本状况

刘贺“九月乙巳死”

昌邑王国“合六县以为国”

海昏侯国“数水旱

多灾害”等均为史之未载

可补《汉书》记载之缺失

研究人员推断

刘贺死于“九月乙巳”

即公元前59年的九月初八

当时使用的历法是武帝朝新造的“太初历”

▲刘贺墓中出土的简牍

诏书中还明确记述了

刘贺去世后

豫章太守廖为海昏侯国存灭的上书

“大鸿胪初上子充=国=疾死复上

子奉=亲=复疾死是天绝之”

(注:“=”为重文号)

可与《汉书·武五子传》的内容相印证

而结合“国除诏书”

下发到豫章郡的时间

“十月甲申(十七)”

可推算由刘贺及其两个儿子

刘充国、刘奉亲的去世

到海昏侯国除国的时间

间隔前后不到四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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