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官网“领导介绍”一栏更新,此前担任公安厅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的宝山,简历已经被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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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宝山,1972年9月出生于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94年7月参加工作。

宝山早年在母校西北民族学院(现西北民族大学)医学系任团总支干部、副书记,1996年10月进入武警呼和浩特指挥学院政治处,先后担任政治处副营职干事,政治处俱乐部副主任、主任,2005年3月进入武警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陆续担任乌兰察布市公安边防支队政委、支队长,边防总队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副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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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宝山一度离开自治区赴青海任武警青海省边防总队总队长(正师职)。

2015年10月,宝山重回自治区任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委员,2017年12月任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20年7月改任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

1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召开全区公安机关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视频会议。公安厅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宝山对述职工作进行现场点评。这是目前已知的宝山最近一次公开出席活动。

1月10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干部任免职宣布会,会上宣读了关于158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通知。公安厅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宝山对新任职干部作集体廉政谈话。

宝山要求新任职的同志及全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严守法纪底线,谨记党的各项纪律规矩,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要心存戒惧之意,坚持廉洁用权,始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以好作风、好形象赢得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信赖;要始终慎独慎微,严格廉洁自律,做到以案为鉴、时刻警钟长鸣,严于律己、经常自省自警,摆正心态、自觉接受监督;要强化责任意识,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真正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来源:今日大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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