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土地征收预公告〔202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岗列村,城北街道龙涛村、坪郊村,城东街道随垌村,中洲街道和平村、碧桥村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江市江城区2021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江市江城区江城区岗列街道岗列村列美村仔村、寨仔村、列大17队、列大18队、屋背塘村、山后、叠岗22队、叠岗23队、列美大田经济合作社,城北街道龙涛村施东、龙门、龙山、南安、苏屋、敖谭、莫屋经济合作社,坪郊村牛头坑、那贺、沙屋寨上经济合作社,城东街道随垌村上村一队、邝屋、彭新、上村一队、上村二队、上村三队、上村四队、下村二队经济合作社、随垌经济联合社,中洲街道和平村上一队、上二队、上三队、上四队经济合作社、和平经济联合社、碧桥村垌一队、垌二队、垌三队、垌五队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10.4218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江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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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捏村有份毛?

来源:阳江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