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付酬、天经地义。

春节将至,

拿到工钱回家过年,

是务工人员辛苦一年的夙愿。

近日,滕州公安从保稳定、保民生这一大局出发,加大对恶意欠薪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成功侦破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通过积极工作,最终让“老赖”归还了15万元的欠款,既减轻了自己的罪责,更重要的是为广大务工兄弟追回了“血汗钱”,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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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滕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成功劝降1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犯罪嫌疑人。经查,2021年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男,57岁,江苏省阜宁县)系我市西岗镇一建设项目负责人。因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拖欠数额较大,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工作中,治安大队抽调精干警力,全面开展专案攻坚,做到快侦快结。期间,办案民警积极对接西岗镇政府及市人社部门,固定完善案件证据。同时,向唐某某阐明现行法律政策,说明唐某某的犯罪危害及后果,让他明白减轻罪责的唯一出路是及时归还职工的工资。通过多方努力,唐某某终于认罪,承认了拒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现已主动向滕州市清欠办专用账户打款十五万元,用于支付所拖欠务工人员劳动报酬。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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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进入1月份以来,滕州市公安局主动作为,积极履责,从“关乎民生、为民务实”的高度,想劳动者之所想,急劳动者之所急,以群众的利益为念,为群众的利益而战,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滕州警方提醒您:

依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任何有支付能力却拒不支付、逃匿躲避支付的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广大企业主、个人切莫以身试法;务工人员如遇工资被拖欠,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依法依规、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